济宁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李胜良代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0年10月29日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
李胜良为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