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0月14日、15日,磐石法院开庭审理付某等18人网络诈骗一案。
2019年3月至9月,被告人付某注册成立某瑞科技有限公司,后其为获取非法利益,借助微信公众号发表个人文章,利用号主身份在直播间讲解股票知识,招揽客户推荐股票并介绍虚假配资平台。另招募被告人张某、谭某等十余人作为公司员工,利用影子讲师、助理、小号等多种微信身份,共同对股民进行夸大宣传,骗取股民信任,从中骗取平台交易手续费和配资利息。该团伙人员冒用股票讲师、助理、托等身份与客户聊天,以发股票盈利截图和发红包等方式引诱客户,骗取股民信任后,在虚假股票交易app软件平台充值并配资。自2019年3月至9月,该团伙共骗取被害人达200多人,骗取人民币达数百万元。由于案情较为复杂,涉案人数较多,本案将择期宣判。
审理此案的法官介绍,本案因被告旁听家属均系广东和安徽籍人员,同时12名辩护人中多数均系外地律师,本着疫情期间审理案件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同时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益,充分发挥庭审作用,公开公正查明案件事实,法官决定协调各方,克服困难,历时两天开庭审理本案,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司法工作的影响。
磐石法院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辨别意识和防范能力,切莫相信所谓“高额配资巨大回报”的谎言。一旦发现上当受骗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对方的账号和联系方式等线索。只有全社会形成群防群治的有利氛围,全民共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才能让骗子无机可乘、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