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犯罪嫌疑人王乙雯、邢维佳、杨仁、冯崇清、王朝天、许林程、程强、程范庄、周德荣、程小明、梁毓壮、伍雪燕、王金花、符灵妹、卢业平等15人涉嫌合同诈骗、诈骗罪一案,已由海南省琼海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并移送琼海检察院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自2014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王乙雯、邢维佳、杨仁、冯崇清、许林程、王朝天、程强、程范庄、伍雪燕、符灵妹、王金花、周德荣、程小明、梁毓壮、卢业平等15人,长期以买卖公租房指标、办理社会养老保险为由对被害人实施诈骗,数额达人民币一千余万元。
由于本案被害人众多,该院无法在法定期限内逐一告知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以及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内容详见《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该院联系,或将书面意见邮寄该院。
邮寄地址: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联系人:李燕杰(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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