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一女子自己坐过站,怒抢方向盘逼停公交车
资讯
资讯 > 正文

呼和浩特一女子自己坐过站,怒抢方向盘逼停公交车

抢夺公交车司机方向盘的事,估计大多数人都是听说过没见过,然而就在前段时间,我们呼和浩特市就发生了一起这样的事,一辆载着多名乘客的公交车上,驾驶员在正常行驶,却遭到了一名女子的殴打。

公交车的监控显示,一名女子不断撕扯司机的衣服,还殴打司机、抢夺方向盘。女子为何作出如此冲动的事情?事情还要说到半小时前。

土左旗公安局刑警二中队指导员 王志辉

这个王某某上完班以后,坐64路公交车回兵州亥的时候,走到一个路口的时候,让公交车停车,公交车司机说是路口不能停,走过这个路口给她停车,王某某说是好几次了,这个公交车司机不给她停。挺生气的,就左手打公交司机,右手抢夺方向盘。

在场的乘客看不下去了,上前阻拦王某某,可是王某某并不听劝阻。危机时刻,公交车司机采取紧急制动后,拨打了110报警。土左旗兵州亥派出所的民警立赶到现场时,看到公交车偏离了正常路线,直接冲到了马路道牙子里面,车上的乘客也都下了车,所幸没有人员受伤。随后,民警把双方当事人传唤到了派出所,案件移交至土左旗公安局刑警二中队。目前,该女子已被刑事拘留,羁押于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

根据相关规定:

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或者有其他妨害安全行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巨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王某某的这一抢,不仅是对公交车上所有乘客生命安全的漠视,还把自己“作”进了看守所,王某某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