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净化社会风气,切实提升社会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10月27日凌晨,芦溪派出所联合其他所队在320国道旁一废旧工厂内成功查处一起赌博窝点,现场抓获涉赌人员40余人。
近期,芦溪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摸排到一流动赌博窝点线索,因该赌博窝点流动性相当大,为便于实施集中统一抓捕,经向芦溪县公安局请示,抽调南坑派出所、宣风派出所骨干警力,协同芦溪派出所全部警力,于当天凌晨1时许,突击捣毁位于320国道旁一废旧工厂的赌博窝点,当场查获利用扑克牌以玩“斗牛”方式进行赌博的参赌人员及赌场老板共计41人,扣押赌博工具及赌资若干。
经查明,林某等五人出于非法获利的目的合伙开设了一个流动赌博窝点,在一些偏远隐蔽的地方召集人员进行赌博,每一个赌博窝点使用不超过三天,并安排专人把风、抽水、套现和接送参赌人员,渉赌金额非常大,有些参赌人员一晚输掉数万元。
目前,芦溪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5名涉嫌开设赌场犯罪嫌疑人,行政拘留14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示:
赌博不仅危害身心,玩物丧志,影响家庭和睦及子女成长,还催生出许多其他社会问题,如高息借贷,盗抢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提醒广大群众:健康 生 活,远离赌博。
《江西省公安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以营利为目的
为赌博提供条件
具体表现为
明知他人实施赌博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资金、场所、赌博工具、经营管理、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费用结算等条件,或者为赌博场所、赌博人员充当保镖,为赌博放哨、通风报信等行为。
以下情形之一属于“情节严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一)在公共场所或者营运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上设赌局的,且多次或者在公共场所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二)一年内曾因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受过处罚的;
(三)诱骗、教唆未成年人赌博的;
(四)发行、销售“六合彩”等其他私彩的;
(五)组织、招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六)人均参赌金额在500元以上或者当场赌资在2000元以上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
构成犯罪的标准
《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种具体行为
(一)聚众赌博。即为赌博活动提供赌场、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的行为。
(二)开设赌场。即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地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
(三)以赌博为业。即以赌博为常业,以赌博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行为。
只要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上述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就构成赌博犯罪。
赌博被抓后有什么代价
一、轻者治安拘留,长期以赌为业或开设赌场等人员将被刑事拘留至判刑;
二、公职人员参赌被处罚后还面临着党政纪处分,甚至开除公职;
三、违法犯罪记录伴随终生;
四、个人考公务员、参军、入党、出国、留学、都受限制,律师等相关行业禁入;
五、形成前科劣迹记录在案,以后有违法犯罪行为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