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8日上午,郸城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全林等列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李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应到组成人员37名,出席会议30名,缺席7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常青同志为郸城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胡友涛、张福丽、陈凤祥三位同志为郸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陆智明同志为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并报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和周口市人大常委会备案;任命崔彦林同志为郸城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任命刘学勇同志为郸城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李建军向新任命同志颁发任命书;在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监誓下,新任命的同志由常青领誓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本次会议还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医疗保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