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晨报全媒体记者 王文兴 报道10月26日,记者了解到,祁县公安局打掉一个以李强、陈彪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已抓获该集团成员7人,破获案件6起,该集团主要犯罪嫌疑人现已全部归案并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经查,该集团从2015年开始长期在祁县县域内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危害一方,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为彻底查明该集团的全部违法犯罪事实,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其违法犯罪线索。
一、该集团主要犯罪嫌疑人
李 强,小名“强儿”,男,45岁,祁县城赵镇雅安村人;
陈 彪,小名“彪儿”,男,28岁,祁县昭馀镇会善村人;
史文锦,小名“丁丁”,男,36岁,祁县昭馀镇西关村人;
韩 帅,小名“帅儿”,男,30岁,祁县城内人;
薛苗玉,小名“苗苗”,男,29岁,祁县城赵镇雅安村人;
岳 义,小名“岳儿”,男,32岁,祁县古县镇温曲村人;
卢智勇,小名“豆儿”,男,30岁,祁县昭馀镇北谷丰村人。
二、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遭受过该集团不法侵害的个人、单位或企业,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该集团及其成员的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提供重要线索或协助抓获犯罪嫌疑人的,视情奖励人民币2000元至20000元。
三、敦促该集团在逃人员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对潜逃或者继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缉捕归案并予以严惩。在逃人员亲友应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不得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资金或其他藏匿、潜逃条件,不得为其转移、销毁、藏匿犯罪证据及涉案财产,否则将依法追究窝藏、包庇等相关刑事责任。
四、对于为该集团提供帮助、包庇、纵容的公职人员等违法违纪线索,公安机关将依法移交纪委监委严肃查处。对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将依法予以严惩。
五、敦促与该集团或成员有经济往来者,尽快主动向公安机关如实说明资金往来情况,对隐瞒事实、包庇、袒护、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不涉及违法犯罪的合法交易,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有关经济往来人员的信息及安全。
六、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
张警官 18935453933
师警官 18935453949
或直接拨打110举报。
2.来信举报:祁县公安局扫黑办收,邮编03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