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虎讯 10月26日消息,据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通报,2020年4月3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依法对东方银谷(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于5月18日对东方银谷(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并已对犯罪嫌疑人束某(36岁)、金某(30岁)、刘某(32岁)、疏某(41岁)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了解,今年5月9日下午,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正式通报“银谷财富”案情况,2020年3月29日,依法受理东方银谷(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银谷)涉嫌非法吸收存款案,并于2020年4月3日立案侦查。经工作,于2020年4月29日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某(女,41岁)等100余名涉案人员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调查取证、人员审查、投资人接报案、资产追缴等工作全力开展。公安机关正告该公司其他从业人员,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说明情况,全额退还在公司任职期间的违法所得(包括佣金、提成、绩效等款项),退款时注明退款人详细信息,以便确定退款人。拒不退款及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相关强制措施。
在银谷财富的立案通报发布后,淄博、合肥、珠海、天津、哈尔滨、大庆等地警方已接连发布“银谷案”通报。需要指出的是,据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此前通报显示,按照公安部案件管辖规定,该案由北京市公安机关主办,并对资产进行处置。这也表明,银谷在线和银谷财富在全国各地分公司和门店的涉案情况,均将由当地辖区公安机关进行侦办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