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梁瑞萍、李俊琪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0年10月2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保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梁瑞萍、李俊琪辞去保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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