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疫情,甘肃一市发布紧急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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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疫情,甘肃一市发布紧急提示

酒泉市肃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出入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倡议书

广大居民朋友们:

冬春季是呼吸系统传染病高发季节,科学证明佩戴口罩是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有效手段。为有效降低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系统传染性疾病发病率,现倡议各位居民自觉佩戴口罩。

一、建议佩戴口罩的场所

(一)商超、市场、酒店、网吧、景点、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三)冷冻肉品、海鲜产品等加工、销售、储存、运输场所。(四)公交车、出租车、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候车、候机区域。(五)公用电梯、排队等候区等其它人群密集场所。(六)其他要求佩戴口罩的场所。

二、建议佩戴口罩的人员

(一)近期有中、高风险区或境外旅居史的人员。(二)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可疑症状的人员。(三)出入公共场所的老人、儿童、孕产妇等免疫力低下的人员。(四)商场、酒店、市场、车站等人群密集场所的工作人员。(五)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门诊患者、住院患者、探视及陪护人员。(六)冷冻产品、水产生鲜、屠宰行业的从业人员;快递、外卖、公共运输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餐饮、理发等近距离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

三、各类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在场所入口醒目位置张贴“佩戴口罩”提示,并督促引导相关人员佩戴口罩。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希望各位居民朋友积极响应倡议,随身携带口罩,并在必要场合自觉佩戴。您的配合将成为抗击疫情、防控呼吸道传染性疾病流行、守护健康的重要助力。

肃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0年10月24日

阻断隔离,追根溯源,严防严控

新疆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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