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林。
经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林将被害人刘某某叫到家中,因索要债务不成,在家中用凶器将刘某某杀死。张某林故意杀人,致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杀人,有逮捕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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