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一男子咬伤辅警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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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一男子咬伤辅警被刑拘

毋庸置疑,辅警也是警

既是法律尊严的坚实捍卫者

也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守护者

法律尊严不容亵渎

民辅警执法权威不容侵犯

若有人无视法律、恣意妄为

区公安局党委态度一贯而坚决

在永定辱警,袭警,一律拘留

前几天

永定一男子竟然袭击处警辅警

最终自食恶果——刑拘!

2020年10月17日晚

永定派出所民辅警在处置一起警情的过程中

嫌疑人田某某拒不配合正常执法活动

态度相当嚣张跋扈

对正在进行询问的辅警小王抬手就是一个耳光

现场民警多次警告无效

依法对其进行强制传唤

但田某某仍拒不配合,不听劝止

对处警民辅警进行辱骂、殴打

甚至将辅警小王右手手腕咬伤

为维护公安机关正当执法权益

捍卫法律尊严

案件发生后

警方迅速立案调查

经突击审讯

嫌疑人田某某对其阻扰执法

辱骂、殴打民辅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当天晚上

嫌疑人田某某因妨害公务罪

被永定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0月21日上午,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伍兵同志来到永定派出所看望慰问因公受伤辅警王德鑫,转达分局党委的关心和关怀。

慰问过程中,伍兵同志详细询问了王德鑫的伤势恢复情况,并对王德鑫在工作中表现出的认真负责、勇于担当的敬业精神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他说分局党委始终是全局民警及辅警的坚强后盾,将一如既往的对妨碍公务、暴力袭警的人和事坚决依法打击,坚决为基层民、辅警提供坚强的执法保障。王德鑫对上级领导及组织的关怀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吸取经验教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一如既往做好本职工作,不辜负上级领导的关心和厚爱。

以案说法

警务人员执法并非针对市民,而是为市民服务,市民应积极配合警察执法,同时也可监督警务工作的开展。如果对公安执法有异议,可以通过理性的、正规的渠道反映、申述或举报,但绝不容许以各种理由抗拒执法、或以粗暴方式对抗执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四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公民和组织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在警察执法时,群众应该积极配合!

而在本案中嫌疑人田某某不仅不予配合,还对现场警务人员进行辱骂甚至挥打,这些行为已经具备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通过此案,我们应充分认识到,对执法人员造成的伤害程度不是妨害公务罪构成要件。

暴力袭警挑战的是法律,对抗的是执法权威,侵害的是全体公民的权益。打击暴力袭警犯罪,让法律回归本位,让挑战法律尊严、对抗执法权威的抗法行为受到应有的制裁,是执法者的神圣使命!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五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警徽不可辱,警威不可欺

民辅警依法执行公务行为受法律保护

任何无理取闹、恶意阻挠

甚至以暴力方法阻碍正常执法活动

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请所有永定人

尊重每一位平安永定守护者

否则,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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