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边城监狱一名民警,利用职务之便,受贿4万多元帮助6名不符合条件的罪犯减刑,被检察机关发现后依法查办,目前该案已经被依法提起公诉。
发布会现场
10月22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查办江苏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情况和典型案例。据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俞昕水介绍,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56件66人,其中公安民警(辅警)48人,审判人员14人,监狱民警3人,检察人员1人。
江苏省边城监狱民警赵某某徇私舞弊减刑案,就是其中一起典型案例。而该案的案发,则与一起诈骗案有关。
2020年1月,镇江检察机关驻监狱检察室“检察官信箱”收到一封服刑罪犯的来信。这名罪犯在信中反映,与他同监区的另一名罪犯以找监狱民警帮助调整轻松岗位及保外就医为由,诈骗了他23万元。
检察机关经分析评估,认为这条线索背后可能隐藏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问题,于是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并于2020年6月12日,依法对赵某某涉嫌徇私舞弊减刑罪立案侦查。
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主体责任,有针对性地制定侦查计划,运用侦查一体化办案模式,抽调基层院多名具有丰富侦查实战经验的检察官参与办案,有效形成侦办合力。
果然不出所料。检察官依法侦查后发现,2016年1月至2019年3月,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在担任江苏省边城监狱某监区副警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王某等6名服刑罪犯委托亲属所送的贿赂,共计人民币4.4万元。赵某某明知王某等服刑罪犯不符合“确有悔改表现”的减刑条件,在提请减刑过程中故意隐瞒事实,签字同意呈报减刑,致使上述6名不符合减刑条件的服刑罪犯获得了减刑。
2020年8月20日,该案侦查终结,9月23日依法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