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靖江又有5家单位
因为环境违法行为
被泰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
并予以公示
处罚
2020年9月29日,靖江市人民政府网公布了江苏南洋泵业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因环境违法行为,被泰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公示的部分处罚决定书如下:
1、江苏南洋泵业有限公司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泰环罚字〔2020〕1-047号
2、江苏新迪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泰环罚字〔2020〕1-048号
3、江苏虹源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泰环罚字〔2020〕1-049号
4、江苏新泰泵阀制造有限公司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泰环罚字〔2020〕1-050号
5、靖江市利通空调制造有限公司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泰环罚字〔2020〕1-051号
以上行政处罚决定书来自
靖江市人民政府网
详情请登陆查看
希望上面被公示的5家单位能够及时整改
也希望其他单位引以为戒
在生产的同时注意环境的保护!
是责任!也是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