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一检察院对贾奇珍(正处级)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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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一检察院对贾奇珍(正处级)提起公诉

日前,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原党委委员贾奇珍(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贾奇珍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5年至2019年,被告人贾奇珍在担任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合作金融监管处处长、非现场监管二处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原党委委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提拔、工作安排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索要78名管理和服务对象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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