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别人卖房钱却自己拿走! 海南一公司总经理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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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别人卖房钱却自己拿走! 海南一公司总经理被公诉

2019年8月份,海南某公司总经理黎某某以卖房为由向他人借款100万元用于偿还债务,为了让借款人相信自己出售房子后能及时还款,他还将自己名下的一张银行卡及密码、身份证、户口本交于借款人保管。然而,128万元卖房款到账后,黎某某却通过手机网上银行将128万元转走。记者9月28日获悉,黎某某的行为因涉嫌诈骗罪,近期被海口检方公诉。

据指控:2019年3月18日,被告人黎某某向张某某借款人民币90万元,以其位于海口市琼山区某小区一房产作为抵押,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2019年7月起,黎某某向张某某提出解除上述房产抵押权后将卖房款用于偿还债务,张某某不同意,要求黎某某向第三方借款清偿债务才同意解押房产。因黎某某无法找到借款人,张某某的丈夫王某某便介绍被害人程某甲给黎某某认识。黎某某为了让程某甲相信其出售房子后能及时还款,同意将其名下的一张银行卡及密码、身份证、户口本交于程某甲保管。

2019 年8月5日16时许,程某甲在海口市琼山区某银行将100万元转账到黎某某建行卡内,黎某某便将建行卡及密码、身份证、户口本交于程某甲的受托人陈某某保管,并向程某甲出具一张100万元的借款收条,同时将欠张某某的94.5万元转存至王某某指定的收款人程某乙的银行卡内,将剩余的5. 5万元转出用于个人开销。2019 年8月14日至15日,卖房款128万元存入黎某某的建行卡内后,黎某某通过手机网上银行将128万元转走,同时打电话挂失建行卡。同年8月16日,程某甲委托陈某某持黎某某的建行卡到ATM机上查询,该卡因已挂失而被吞扣,程某甲、陈某某等人联系黎某某未果。黎某某将卖房款128万元用于个人还债、挥霍和赌博。

2019 年9 月24 日,公安民警在三亚市凤凰机场站附近抓获被告人黎某某。2019年10月25日,黎某某父母偿还给被害人程某甲6万元。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1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遂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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