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着“金融公司”的幌子,从事非法放贷,并安排手下“马仔”寻衅滋事、暴力催债……9月16日,记者从仁怀市人民法院获悉,以陈某行等人为首的一个恶势力团伙被打掉,15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获刑1年至7年不等,并处罚金。
经仁怀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行和陈某合伙出资成立某某金融公司,从事发放高利贷业务并安排被告人陈某等人为该公司追债。有组织地在仁怀市中枢城区、茅台镇、鲁班镇实施了多起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行为。
仁怀市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陈某行等人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管理与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并构成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等罪。
经依法审理,该院判决被告人陈某行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余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至5年8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一审宣判后,陈某行等15名被告人均服判,未提起上诉,现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