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83岁老母状告儿子,法院:房子强制拍卖,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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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83岁老母状告儿子,法院:房子强制拍卖,还钱

九月十八号上午,记者同宿豫区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来到湖滨新区一小区,对被执行人王某龙的房屋进行强制执行,清空房间后贴上封条。工作人员介绍,本案原告黄某某今年八十三岁,与被告王某龙是母子关系,2018年家里老宅被征收,因为王某龙和母亲黄某某的关系不是很融洽,王某龙将母亲安顿在出租屋后,竟然独自签字拿了拆迁款。

老家的老宅子应该是属于家庭共有的,王某某是以个人的名义到拆迁安置部门,进行了签字补偿然后拆迁过之后安置的这套小区的房产。

母亲黄某某找到儿子要求分割拆迁款,遭到拒绝后,一气之下便和儿子“对簿公堂”。

本案应该说是一个家庭纠纷,是对于老宅子的宅基地的拆迁款项,各方主张各自的份额,最终经过法院审理,判定儿子王某龙应该赔偿给母亲黄某某十四余万元。

2019年7月30号,法院判决书生效后,王某龙却一直没有履行法定义务,经法院工作人员多次协商未果,遂决定进行强制执行。

如果确实是不能够达成和解的话,那么下一步,我们将对今天强制清空的房产依法进行强制拍卖,公开网上拍卖。

拍卖后所得款项,法院将依法进行拨付给申请执行人黄某某,剩余款项将退还给被执行人王某龙。法院提醒,被执行人一定要按照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履行法定义务,拒不履行义务会被列入黑名单成为失信人员,将对自己造成诸多不便。

如果说对判决书的内容存有异议,请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进行上诉等等,如果说所判定的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那么提醒广大被执行人,依照判决内容按时按期履行自己所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否则必将迎来的是执行部门的强制执行。

百善孝为先,拿了老房子拆迁款却拒绝分给母亲,这种事真的不应该发生,幸好有法院的强制执行给老人找回公道。希望王某龙好好反省,对母亲多一分善待、多一点孝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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