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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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开始

为认真做好我省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基金应收尽收,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的通知》规定,我省于2020年9月14日启动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

据悉,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至2021年3月31日。

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前参保缴费的,自2021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参保缴费的,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2021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314元征收。

各区县税务局、医疗保障局将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征收工作。同时,各区县税务局、医疗保障局将积极协调征收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的银行,切实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望广大城乡居民积极主动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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