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女子婚后出轨,竟还多次给情人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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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女子婚后出轨,竟还多次给情人转账

婚后妻子出轨,还向对方转账140万元,这种赠与行为是否有效?9月9日,记者了解到,近日如东法院受理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最终判定第三者分期归还140万元。

据介绍,王先生与李女士是夫妻关系,两人于1992年5月20日登记结婚。然而,婚后李女士并没有安于平淡的婚姻生活,与张先生于2018年相识并相恋。在婚姻存续期间,李女士通过微信、银行转账等方式,多次向张先生转账140余万元。

王先生得知此事后,认为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妻子给“小三”多次转账,这种赠与行为他并不认可,应当是无效的,要求张先生返还140万元。

如东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先生与李女士对夫妻共同财产并未作出特别约定,李女士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向第三人大额转账,属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施的赠与行为,所赠与的财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李女士没有征得丈夫的同意,事后也未得到丈夫的追认,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其行为侵害了王先生作为夫妻一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享有的财产所有权,同时该赠与行为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应属无效,张先生应向王先生返还140万元。

经过承办法官耐心地分析释法,张先生、李女士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张先生最终同意分期返还王先生1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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