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故意伤害案警情通报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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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故意伤害案警情通报来了

警情通报

2020年8月22日凌晨2时许,邢台市任泽区任城镇好旺角商业广场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1986年8月出生,河北省宁晋县人)驾车自宁晋县赶到邢台市任泽区,在好旺角商业广场其前妻姚某某(1984年5月出生,河北省沙河市人)经营的面馆门前,因家庭矛盾纠纷,用携带的菜刀将姚某某头面部多处砍伤,伤情较重。案发后姚某某随即被送往邢台市人民医院,现仍在抢救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于当日被我局刑事拘留。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邢台市任泽区公安局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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