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举报有奖!
7月20日
海南警方发布通告
公开追查追缴
陈有东、陈宗臣等人
黑社会性质组织
犯罪一案涉案财产
对不按要求上缴涉案财物的
将依法严厉打击!
通告显示,陈有东、陈宗臣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目前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为进一步深挖彻查陈有东、陈宗臣犯罪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缴相关涉案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凡持有本案相关财物的组织或个人,必须主动将涉案财物上缴公安机关。
二、凡本案涉黑组织成员及涉案企业的债务人,必须主动向公安机关上缴所借款项,有还款依据的请携带借款借据、还款记录等相关凭证向公安机关说明。
三、凡转移、隐藏或使用涉案车辆的,必须主动向公安机关上缴。
四、凡明知是违法犯罪所得,无偿接受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及通过其他方式恶意取得本案涉黑组织成员财物的组织或个人,必须主动将涉案财物上缴公机关。
五、上述涉及的债权债务及合同文书所指向的财产,是否属于涉案财物,由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认定,并依法执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相关组织或个人要主动向公安机关上缴涉案财物,对于不按要求上缴涉案财物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欢迎社会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或提供有关线索,对检举揭发的有功人员,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同时对举报者予以保密。
海南省公安厅设立现场举报和投案自首受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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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
杜检察官 18089861989
海南省公安厅联系电话:
王警官 19989183512
杨警官 1998918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