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确诊一例鼠疫病例 当地发布鼠疫Ⅲ级预警
资讯
资讯 > 社会 > 正文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确诊一例鼠疫病例 当地发布鼠疫Ⅲ级预警

据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消息,2020年7月5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温更镇1名牧民,在乌拉特中旗人民医院就诊期间,经专家组确诊为腺鼠疫病例。患者发病前曾在鼠疫疫源地内活动。目前,该患者已在当地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市旗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相关防控措施已落实。

专家提醒广大公众:严格按照鼠疫防控“三不三报”的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1、“三不”:不私自捕猎疫源动物、不剥食疫源动物、不私自携带疫源动物及其产品出疫区。

2、“三报”:发现病(死)旱獭及其他动物要报告、发现疑似鼠疫病人要报告、发现不明原因的高热病人和急死病人要报告。

3、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尽量避免去人群拥挤场所,去医疗机构就诊或个人出现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时要及时佩戴口罩。

4、若怀疑自己与病例有过接触可向当地疾控部门主动申报,取得专业指导,一旦出现发热、咳嗽、淋巴结疼痛、咯血或出血等症状时应及时就医。

早前报道:

2020年7月4日,乌拉特中旗人民医院报告了1例疑似腺鼠疫病例,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鼠疫疫情预警实施方案》(内鼠防应急发﹝2020﹞7号)和《自治区鼠疫控制应急预案(2020年版)》(内政办发﹝2020﹞17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7月5日发布鼠疫防控Ⅲ级预警信息如下:

一、预警级别及起始时间

预警级别:Ⅲ级。

2020年7月5日起进入预警期,预警时间从本预警通告发布之日持续到2020年底。

二、注意事项

当前我市存在人间鼠疫疫情传播的风险,请广大公众严格按照鼠疫防控“三不三报”的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不私自捕猎疫源动物、不剥食疫源动物、不私自携带疫源动物及其产品出疫区;发现病(死)旱獭及其他动物要报告、发现疑似鼠疫病人要报告、发现不明原因的高热病人和急死病人要报告。要谨慎进入鼠疫疫源地,如有鼠疫疫源地的旅居史,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时及时赴定点医院就诊。

按照国家、自治区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的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将根据鼠疫疫情预警的分级,及时发布和调整预警信息。

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5日

来源: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