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过周永康、陈良宇等多个“老虎”的他,职务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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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过周永康、陈良宇等多个“老虎”的他,职务有变

撰文 | 蔡迩一

6月23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任免名单,政知君注意到,边学文被免去天津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需要说明的是,边学文曾查办过陈良宇、张国光、朱志刚等大要案。

2015年“大老虎”周永康获刑,当时的画面显示,边学文是周永康案的第一公诉人。

长期在政法系统

边学文,男,汉族,1972年12月出生,今年48岁,天津市人,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8月参加工作,法律硕士。

公开资料显示,边学文长期在政法系统工作。

1996年8月,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法学科班生边学文返乡,被分配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处工作。

2002年,在第一届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中,边学文就取得了合格证;同年,他报考了南开大学法律硕士班,并于3年后取得硕士学位。

2008年1月,边学文被破格从副科级助理检察员提拔为公诉处副处长,他也是当时全天津检察机关里最年轻的副处级干部。

2014年7月,边学文任天津市检察院二分院副检察长,2015年1月任天津市检察院一分院副检察长。

2015年8月,边学文履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后到了纪委系统。

查办“老虎”

这几年来,有不少“老虎”都是在天津受审。

2014年,《检察日报》曾报道过边学文。文中提到,边学文是天津市检察系统的一个“传奇”。

他曾连续三年蝉联天津市十佳公诉人第一名,是全国优秀公诉人。

此外,他还曾先后参与承办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案,湖北省原省长张国光受贿案,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朱志刚受贿案等一系列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

上述报道中还提到,在参加陈良宇、张国光、朱志刚等三起正部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公诉和侦查工作中,边学文是专案组的主力。

“他加班加点、昼夜奋战,认真分析、研究、论证,精心制作法律文书及工作预案,主动承担了陈良宇、张国光两个专案的全部文字工作,先后编辑工作专报32期,撰写案件汇报、工作总结等各种材料60多篇30多万字。”

2015年6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在庭审现场,审判长丁学君宣读判决书。第一公诉人就是时任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的边学文。

据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

被告人周永康在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副总经理,中共四川省委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部长、国务委员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情节特别严重;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批评时只讲问题就行了”

2017年5月,边学文任天津市纪委副书记,2018年1月,他履新天津市监察委副主任。

2018年,天津市委经过巡视发现,一些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开得有点变味离谱。有的单位民主生活会一团和气“和稀泥”,某单位党委民主生活会居然出现了笑场的情形。

对此,天津市委要求“重开”!

当年11月,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天津天铁冶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班子重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当时,天津市纪委监督组组长边学文也在现场。

当会议进行到相互批评环节时,天铁集团党委领导班子每位成员都收到了市纪委监督组工作人员递来的一张纸条:“批评时只讲问题就行了,开门见山。”

在这一轮环节结束后,监督组组长边学文也作了口头提醒:“大家在讲问题的时候要语言简练,发言的同志已经查摆过的问题,别人在批评时就不要再重复了。”

资料 | 天津日报 北方网 新华社 人民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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