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两设区市一批干部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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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两设区市一批干部被通报

抚州

近日,抚州市纪委市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2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东乡区卫健委四级调研员万建华违规收受红包及礼品问题。2013年至2016年,万建华在担任原东乡县新农合中心主任期间,先后5次收受某企业以节日走访慰问名义送的红包,共计9000元。2016年3月,收受4瓶茅台酒。经查,万建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1月,万建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金溪县石门乡石门村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熊忠隆及村小组组长姜海明、付润水工作日中餐违规饮酒问题。2019年12月11日、13日,石门村召开党员会议和村小组组长会议,在中午用餐中,村民兵营长熊泉祖(负责食堂采购)违规提供公款购买的酒水,熊忠隆、姜海明、付润水违规饮用酒水。村支部书记熊才良对公款买酒和工作日中餐饮酒,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1月,熊忠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石门村支部委员职务;熊泉祖、姜海明、付润水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熊才良(2019年8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尚在处分期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宜春

近日,上高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田心镇仇湖村党支部书记仇菊生不及时清退亲属建档立卡贫困户问题。仇菊生作为田心镇仇湖村党支部书记、扶贫第一书记,违反工作纪律,明知自己父母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格,在2017年开展建档立卡“七清四严”清查时,仍未将其清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户,致使二人违规享受新农合代缴费、贫困户医疗报销费等补贴437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6月,仇菊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芦洲乡田背村原党支部书记黄志坚违规套取国家冬春救助资金和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2011年至2013年期间,田背村先后采取虚报受灾村民名单和危房改造户名单等方式,违规套取国家冬春救助资金和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2.65万元,用于村委会日常支出。时任田背村党支部书记黄志坚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此外,黄志坚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黄志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芦洲乡原副乡长黄国华因审核把关不严,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新界埠镇洲上村原党支部书记谢讳优亲厚友问题。2013年至2014年,谢讳担任洲上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在明知自己父亲谢某某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仍违规审核通过其危房改造申请材料,使其获得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2万元。对此,谢讳负有直接责任。同时,谢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谢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新界埠镇规划办主任张三明因审核把关不严,受到诫勉谈话处理。(上高县纪委县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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