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报告再提4起正当防卫案 法学专家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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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报告再提4起正当防卫案 法学专家这样说…

今天(5月25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红星新闻曾报道的涞源反杀案、丽江唐雪案等多个案件,写入此次的最高检工作报告。

继去年最高检报告写入昆山反杀案后,今年最高检在报告中提到:指导地方检察机关查明涞源反杀案、邢台董民刚案、杭州盛春平案、丽江唐雪案等影响性防卫案件事实,依法认定正当防卫,引领、重塑正当防卫理念,“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深入人心。

“司法机关对绝大多数涉正当防卫案件的把握和处理,是审慎、稳妥且符合现实国情的。”5月25日,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中国刑法学会副秘书长彭新林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实践情况看,也存在一定程度的消极保守现象。

“对正当防卫的标准掌握过严,一味苛求行为人,使本来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的案件,作为防卫过当甚至一般犯罪处理。”彭新林举例解释,因此,要进一步推进正当防卫法律制度的正确实施,改变在认定正当防卫问题上存在的消极保守态度等。

图源 东方IC

“对正当防卫人不追究刑事责任,就肯定了其行为的正当性,同时让‘不法侵害人’白白付出健康乃至生命的代价。”彭新林说,这样对待和处理,有利于鼓励公民大胆运用法律武器与不法侵害行为作斗争,营造广大公民见义勇为、敢于对坏人坏事出招亮剑的社会风尚,遏制某些人动辄使用暴力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的冲动,从而化解坏人嚣张、好人窝囊的戾气,涵养公民运用法律理性解决纠纷,崇尚以理、以德化解矛盾的社会正气。

彭新林建议,为避免公民之间发生冲突纠纷一旦出现伤亡结果,就‘和稀泥’不分是非曲直,甚至将正当防卫行为认定为违法犯罪行为的错误做法,就要深入研究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系统梳理涉正当防卫案件的裁判规则和价值理念,适时出台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处罚原则和见义勇为相关纠纷的法律适用标准,并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参考案例等形式,帮助、指导人民群众敢于并善于运用正当防卫制度,积极与违法行为作斗争,主动维护本人和他人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司法人员正确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红星新闻记者 赵倩 高鑫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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