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及时消除道路交通源头隐患,共同营造平安、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对钟山区达到强制报废车辆的信息予以公告,请相关车主及时办理机动车报废业务。
六盘水市交警支队
直属一大队报废车辆公告
钟山区二三轮车强制报废公告
为强化钟山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