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村民非法收购野生动物藏家中 警方:数量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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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村民非法收购野生动物藏家中 警方:数量惊人

近日,江西抚州广昌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疫情防控期间,还有人在收购野生动物。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在初步掌握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规律和收购窝点位置后,警方决定收网。

2月21号晚上,警方突击搜查了位于广昌县甘竹镇洙溪村上堡组的村民魏某某家,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魏某。警方在其家中发现了大量藏匿于冰柜中的野生动物死体,在一间隐匿的房间内还发现若干活体蛇类和鸟类。查获的野生动物数量让民警都感到震惊。

广昌县森林公安局新安派出所所长吴雪辉:“我们查获的这些野生动物死体和活体数目惊人,完全出乎我们的意料,现在我们对搜查发现的所有野生动物死体及活体进行查扣 并予以分类登记。”

经过民警清点,查获的野生动物主要是动物鸟类、蛙类、蛇类和兽类,有江西省省级重点保护尖吻蝮、乌梢蛇、黄麂、和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黑水鸡、华南兔等,共计471只,其中黑水鸡死体就有427只。犯罪嫌疑人魏某某对自己非法收购野生动物行为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魏某交代,有些是养殖的、有些是农户送过来的、有些是贩子送过来的,魏某觉得自己错了,不该收购这些。他表示,以后不会再收购野生动物。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小贴士:什么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对我国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的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经研究,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于2000年5月在北京召开专家论证会并制定了《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名录”),于2000年8月1日以国家林业局令第7号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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