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9日,小明从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获悉,因严重违纪违法,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市防空办公室原主任夏春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截图自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据普洱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普洱市委批准,普洱市纪委监委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市防空办公室原主任夏春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
◎ 夏春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务接待无公函、超标准;
◎ 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
◎ 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
◎ 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普洱市纪委常委会议、普洱市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普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夏春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