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医护人员因履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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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医护人员因履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认定为工伤

1月23日,人社部表示,工伤保险将为奋战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的预防和救护人员撑起职业伤害“保护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文明确,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各级人社部门要全力以赴、认真及时地做好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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