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接受20元罚款单,嘉兴一男子咬住执法民警的手臂!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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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接受20元罚款单,嘉兴一男子咬住执法民警的手臂!被刑事拘留

今天(1月14日)中午,嘉兴市首个涉嫌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嫌疑人杨某被刑事拘留,这也是自2020年1月10日“两高一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以来嘉兴市首例袭警违法案件。

昨天(1月13日)下午,杨某不顾320国道三环北路至三环西路段禁止非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交通标志,骑着电瓶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文昌路口,被正在路口查纠交通违法的交警拦停。

他从一开始就显得脾气非常暴躁,不光拒不接受交警开具的20元罚款单,还摔掉了自己的头盔。交警依法将扣留杨某的电瓶车,在扣车的过程中,杨某一口咬向正在执法的嘉兴市交警二大队产业园中队民警姚振华的右手小臂

根据今年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实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掷等行为,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将会以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杨某被城南派出所依法传唤接受处理,今天中午杨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

民警提醒,遇到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当事人首先要配合民警的执法,如果对执法或处罚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切勿暴力袭警辱警。按最新的两高一部规定:袭警辱警都将被严惩!

具体有哪些行为

属于袭警违法犯罪行为

快来跟小编一起学习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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