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玉林男子将自家旧车车牌挂到新车上,结果被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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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玉林男子将自家旧车车牌挂到新车上,结果被查了

近日,北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在处理一起涉及电动摩托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现电动摩托车驾驶人不仅无证驾驶,还大胆的将自家旧电动自行车的号牌套用到新购置的电动摩托车上,以为这样“张冠李戴”的违法行为能瞒天过海。不幸的是,一次事故,暴露了真相,车被扣,还被罚款2500元,可谓聪明反被聪明误。

套牌的电动摩托车

2019年11月17日20时左右,廖某驾驶一辆悬挂号牌为玉林CQ716的白色崭新电动摩托车在北流市甘村红路灯三叉路口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处理民警在勘察事故现场时发现,廖某不仅无法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等证件,驾驶的电动摩托车所悬挂的号牌居然是绿底白字的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明明是电动摩托车为何悬挂的是电动自行车的号牌?民警随即对这辆车的身份进行了核查。经查询,玉林CQ716牌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信息中,无论是车架号、发动机号(电机号)、还是车身颜色都与廖某发生交通事故时所驾驶的车辆完全不一致,这分明是不同的两辆车但却戴着同一个“身份证”。核查确认后民警立即依法依规暂扣该车,并经询问廖某得知,廖某当初因玉林CQ716牌的电动自行车老旧了,便买了一辆新的,想着登记手续太麻烦,反正都是电动车也是自己花钱买回来的,便将玉林CQ716的电动自行车号牌装在了新买的电动摩托车上使用。

廖某的这一看似“聪明”的行为却违反了交通法律法规,属于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据此,廖某被处以2500元罚款的处罚,并暂扣该车。

玉林CQ716号牌登记注册车辆

交警部门提醒,按照我国相关交通法律法规,涉牌涉证的交通违法行为都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被处以一次性记12分,另加罚款甚至拘留的行政处罚。所以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要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另外,在选购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时,要根据“新国标”正确区分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按需购买后一定要持有关登记材料到车管部门进行车辆登记注册,并悬挂与车辆类型相符的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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