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开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决定任命:
胡俊林为开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杨家武的开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宋锡勇的开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毅的开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向松的开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熊伟的开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黄冲的开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开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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