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层层转包杀人”案终审6人均获刑 此前曾被判无罪
资讯
资讯 > 社会 > 正文

南宁“层层转包杀人”案终审6人均获刑 此前曾被判无罪

原标题:南宁“层层转包杀人”被害人称担惊受怕5年!终审判决6人均获刑

10月17日上午,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南宁“雇凶杀人案”终审宣判。南都记者从该法院获悉,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原审6名被告人两年六个月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该案2018年重审曾判6被告人无罪。

“案件的最终判决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犯罪嫌疑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很感谢检察院两次坚持抗诉及公安机关的调查。”该案受害人魏先生10月18日告诉南都记者,从最初报警到最终判决持续5年,这期间自己心里都很不安,担惊受怕,家里安装了很多摄像头,对人身安全加强了防范。

案件因5年前的商业纠纷引发,南宁商人魏先生2014年发现有人连环雇凶要杀他,但在被人出资200万元雇凶后,“生意”被转手四次,层层“抽水”,酬金最后缩减为10万元。最后一名杀手事后反悔,决定放弃杀人。

南都此前报道,魏先生2014年发现有人连环雇凶要杀他后报警,5名疑犯相继落网,但原本已落定的案件被法院推翻。一审中,各方举证并对此展开激烈辩论,焦点为是否存在刑讯逼供、没有完整的同步录音录像的口供能否采纳等。

2016年4月28日,青秀区法院将公诉机关提交的8份证据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以事情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一审判决覃佑辉、奚广安、杨康生、杨广生、莫天祥5名被告人无罪。宣判后,青秀区检察院提出抗诉,案件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2017年1月23日,青秀区法院重审立案。同年3月10日,青秀区检察院向法院追加指控凌显四犯故意杀人罪。

2018年12月29日,青秀区法院重审开庭宣判,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为由,判决6名被告人无罪。今年1月8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再次提出抗诉。6月3日,该案在南宁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

在检察院二次抗诉背后,控审双方就非法取证排除意见相左,法院质疑检方所提交的证据是否系合法取得,导致案件争议诸多。

10月17日上午,南宁市中院对覃佑辉、奚广安、杨康生、杨广生、莫天祥、凌显四犯故意杀人罪抗诉案进行终审宣判。南都记者从该案的刑事判决书上看到,对于该案的非法证据排除问题,南宁市中院仅对覃佑辉2014年11月21日0时35分至6时50分所作供述因存在非法取证嫌疑被排除外,对其他的物证及笔录等证据均依法予以确认。

南宁市中院认为,6名被告具有杀人目的,为实施杀害被害人支付酬金、雇请凶手、提供被害人的信息材料、踩点等,符合故意杀人的构成要件。一审判决因采信证据不当,导致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认为6人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并宣告6人无罪判决不当,依法应予纠正。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抗诉所提意见及南宁市检察院的支持抗诉意见,有充足法律依据,予以支持。

最终,南宁市中院对这起故意杀人罪抗诉案终审宣判,6名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原审6名被告人两年六个月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