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身份 一民盟党员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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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身份 一民盟党员被“双开”

今天(10月1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中国农业银行审计局上海分局原副局长马路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从履历上看,马路生于1964年,上世纪九十年代曾先后在《中国经营报》、《河南购物指南》报工作,担任发行站长、总编辑等职;1999年12月至2004年7月,任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办公室正处级调研员;2004年9月至2009年7月,任审计署上海特派办金融审计一处正处级审计员、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2009年7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审计局上海分局副局长。今年7月16日,马路落马。

马路到底犯了什么事呢?经查,马路违反政治纪律,为谋求个人职务升迁,大搞政治攀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收受礼品、礼金,长期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违规帮助他人调动工作;违反廉洁纪律,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使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公共财产;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个人违规决定大额资金使用;违反生活纪律,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利用职权与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股权纠纷、企业经营、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款。

纪检监察部门对马路的批评措施十分严厉:马路身为中管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法律底线失守,放弃党性原则,浸透江湖习气,不靠组织靠“关系”,与私营企业主称兄道弟,“亲”“清”不分,爱虚荣、讲排场、高消费,作为审计监督人员,毫无自律自觉,知规违规,知法犯法。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海运仓内参”(ID:hycplb)注意到,马路的政治身份颇为特殊,落马前是一名中国民主同盟盟员。不管是党员还是民主党派官员,都受到严格的法纪约束。今年3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河南省环保厅原副厅长宋丽英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已自动投案,目前正接受河南省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宋丽英长期在河南省工作,在落马前是九三学社的成员,也属于民主党派中出任政府要职的人士。

今年6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巡视员、民盟哈尔滨市委主委高岩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并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接受监察调查。

这些案例都说明,不论是共产党员还是民主党派成员,任何人只要涉及腐败问题,照样会被国法查处。中国政协网早在2016年就发文指出:“搞好内部监督、加强自身建设,无论是中国共产党还是民主党派都不例外”。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八个民主党派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党、致公党、九三学社和台盟均相继制定了内部监督条例,成立了专门的监督机构“中央监督委员会”用于执行党内监督,这些机构对实现党内监督与成员政治作风的净化都起到了制度性的作用。尤其是各级政府监察委成立后,对非共产党员的官员行为进行约束、监督,有了更具体的规则,也有了更健全的制度保障。坚守政治立场,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任何政治身份的领导干部都要做到的,一旦涉及贪腐问题,也必将遭到国法的严惩。

资料来源:中纪委网站、中国政协网等

编撰/黄帅 编辑/苍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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