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巡署”吁游客勿滋扰海龟 摸一下最高罚30万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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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巡署”吁游客勿滋扰海龟 摸一下最高罚30万台币

中新网10月1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一名德国籍少年在台湾小琉球游玩时,因在海中触摸绿蠵龟被送办。台湾“海巡署署长室”社交网站专页11日发文,呼吁游客勿滋扰海龟,否则会触法遭罚。

资料图:海龟。中新社记者 骆云飞 摄

近日,屏东小琉球涌进上万游客,10日却发生有德国籍少年因不了解台湾法规,在海里触摸、骚扰绿蠵龟,被民众公布在网上,海巡人员找到这名德籍少年,将他移送法办。

台湾“海巡署署长室”社交网站专页11日以《摸一下海龟,代价可能是30万元(新台币,下同)》为题发文表示,小琉球在连假期间,岛上都是游客,再次提醒民众“千万不要触摸海龟”。

“海巡署署长室”指出,10日接获检举,一名游客在海边进行水域活动时,见到一只海龟游过身边,因一时好奇,就出手摸了它,这一幕恰巧让旁边的人拍了下来。不久,小琉球安检所人员就找到这位旅客,并将其带回调查。这样的触法行为,已不是第一次,即使不断倡导,滋扰海龟的事情依旧持续发生。

内文提及,小琉球虽是全世界海龟密度最高的小岛之一,但其实整座岛周边,只有160只左右,而这些海龟顺利长大的机率只有千分之一。

“海巡署”呼吁民众牢记六大“爱龟守则”,包含不触碰、不捉、不惊扰、不追逐、不围绕海龟;不要阻挡海龟的去路;与海龟保持5米以上的距离,减少海龟的压迫感;不打扰在休息、睡觉的海龟;减少使用防晒乳,或选择不伤害珊瑚的防晒乳;不喂食海龟。

该署表示,“野生动物保育法”第18条规定,保育类野生动物不得骚扰、虐待、猎捕、宰杀。违反规定可由主管机关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新台币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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