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咱们写文章谈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歼轰-7A“飞豹”战斗轰炸机的技术改进情况,经过小技改之后的歼轰-7A型战斗轰炸机得到的内部编号是“歼轰-7AII”,相比较之前重点改进了全机电站与电能分配,换装了更好的任务计算机,升级了火控系统软件。简单来讲,歼轰-7AII型战斗轰炸机做到了机体结构不大动、采购费用没差别的情况下有针对性地提升了部分战斗力(首先是防空压制能力,其次是战役纵深遮断能力)。
歼轰-7AII型战斗轰炸机
文章发出去后有很多读者老爷来信,有询问歼-10A和歼-11B型战斗机的技术改进情况的,更多的则是询问歼轰-7/7A型战斗轰炸机的一些传闻的,因此,今天笔者就挑一部分各位读者老爷最关心的问题来一一回复一番吧。
歼-10A和歼-11B的改进问题
首先我想顺带提一下的是歼-10A和歼-11B型战斗机的改进问题,正如我们前文所言,伴随着以歼-10C和歼-16为代表的三代半战斗机和以歼-20为代表的第四代战斗机批量加入空军现役,伴随着F-35A型第四代战斗机在我国周边的迅速扩散,我国空军从1992年到2014年、持续22年之久的第三代战斗机换装工作所装备的数百架第三代战斗机在某种程度上已然面临着技术状态老化、技战术性能落后的困境。而这其中又有50%甚至60%以上的机队是在21世纪之后新入列的,机体余寿尚多,能够用到21世纪30年代甚至40年代都没什么问题。
早期的歼-10A急需升级改进
因此,怎样对这些飞机进行中期技术改进(MLU)使其尽量缩小与三代半战斗机之间的差距、提升其在高烈度空中战役中的战场生存能力无疑是亟待解决的问题。至于这些飞机怎么改,本人私认为,空军所秉持的原则应该跟歼轰-7A升级到歼轰-7AII是差不多的,简单来讲还是这四句话:机体结构不大动、升级费用很合理、返厂周期可接受、改装具有针对性。
歼-10A的座舱
以歼-10A型战斗机最近几年进行的“小改动”,据报道,有部分歼-10A型战斗机就对对火控系统任务软件进行了升级,改进后的歼-10A型战机在电抗性能方面有了较大的提升,还可以携带PL-10这种第四代空对空格斗弹。可谓是“花小钱办大事”的又一典范。当然,我也希望未来空军能给歼-10A和歼-11B重新改机身布线,改电站,加装相控阵雷达,总体作战能力基本上升级到正牌三代半战斗机的技术水准——只能留待我们慢慢观察了。
歼轰-7/7A的跨代改进问题
自然,相比作为“正牌三代战斗机”的歼-10A和歼-11A/B,歼轰-7/7A型战斗轰炸机在技术性能划代上都有较大的争议,本人在围观很多军宅做“两航”部队航空兵实力统计时,有些人把歼轰-7系列算作二代半战机,原因是认为歼轰-7系装备的“司贝”MK202/FWS-9A型这么个二代底子的涡扇发动机拖了后腿;还有些人把歼轰-7A算作第三代战斗机,原因是认为歼轰-7A装备的JL-10A/AG型平面缝隙阵天线的全波形火控雷达及配套的航电系统达到了第三代战斗机的水准。
歼轰-7装备的“司贝”发动机
歼轰-7的航电与火控
其实,如果你要问我的观点,那歼轰-7/7A型战斗轰炸机的绝大多数总体技战术性能也确实只能接近二代半战斗机的水准——不,不仅仅是所谓的“FWS-9/‘司贝’MK202拖了后腿”,即使是以歼轰-7/7A的航电与火控系统而言,也是做了很大的取舍滴:我们都知道,歼轰-7型战斗轰炸机之所以成功活了下来,很大的因素得益于海军急需一型可以配套YJ-8K型反舰导弹遂行制海攻击任务的反舰攻击机。
“司贝”MK202发动机
因此,歼轰-7的火控系统设计多多少少也就是围绕着“怎样制导YJ-8K”这个核心去做的,为其配套的232H型火控雷达,根据外媒报道,直到定型前后还是没有彻底搞定杂波问题。尽管在海洋试验场条件下对驱逐舰大小的目标探测距离可以达到100千米左右,跟踪距离可以达到“数十千米”,用于制导YJ-8K型反舰导弹是完全够用的,但是该型雷达能够做到的也就这么多了,别的你让它干啥都不好使。
海军歼轰-7搭载YJ-8K型反舰导弹
歼轰-7A的火控系统
相比歼轰-7的232H型火控雷达的种种问题,歼轰-7A型战斗轰炸机配套的JL-10A型火控雷达多少酷了很多,毕竟跟歼-10A型战斗机上配备的雷达类似,都是我国首代批产实用化的全波形平面缝隙阵脉冲多普勒火控雷达。据相关媒体报道,该型雷达在海洋试验场条件下对驱逐舰大小的目标,探测距离提高到二百大几十千米,还做到了同时跟踪2个目标,可引导射程更远的YJ-83K/KH型反舰导弹了。
YJ-83K型反舰导弹
但是且慢——该型雷达尽管确系第三代水平的火控雷达,但因为缺少某些功能,导致歼轰-7A型战斗轰炸机直到现在还没有看到携带PL-11/12这种半主动/主动雷达制导的空对空导弹,只能携带PL-5EII这种红外制导近距离格斗弹用于自卫。
歼轰-7A搭载近距离格斗弹
因此,说歼轰-7A型战斗轰炸机的对面攻击能力与苏-30MKK旗鼓相当倒是事实(毕竟苏-30MKK的对面攻击能力直接移植自苏-24M),但是该机的其它大多数性能都还停留在第二代战斗机的水准上,比如大家最关心的空战性能,歼轰-7A也只能堪堪做到与日本空自装备的F-4EJ相当(还不用说F-4EJ是可以超视距攻击的),说这架飞机是第三代战斗机多少有点勉为其难。
日本空自的F-4EJ战斗机
歼轰-7/7A的事故率问题
大家最关心的第二个问题,也是无数人跟在那篇文章后面留言“要把歼轰-7/7A退出现役”的理由,是歼轰-7系列战斗轰炸机的事故率“实在太高”。
其实歼轰-7/7A型飞机的低空机动性不佳可谓是天生的问题,毕竟作为一型设计之初是为海军特化的导弹攻击机,“飞豹”战机的预想作战场景是近地流场比较稳定的大海上空,突防模式也以取直线的掠海突击模式为主。在歼轰-7改进为歼轰-7A的过程中,尽管设计方也做了相当的努力,如在大翼前缘增加锯齿提高升力,但歼轰-7A在低空地形跟踪突击模式下的机动性与飞行品质有多大的改观那就不清楚了。
除了低空机动性比较可疑,歼轰-7/7A最让大家诟病的“逃生系统可靠性差”的问题倒是切实存在的——从系统型号上来讲,歼轰-7飞机配备的是STZ-1型弹射救生系统(配套HTY-4B型火箭弹射座椅),歼轰-7A型飞机配备的是STZ-3型弹射救生系统(配套HTY-6/6B型火箭弹射座椅),但不管是HTY-4B还是HTY-6B,在我空军航空救生装备序列中都确实不算什么先进装备了,各种设计问题与性能缺陷非常多。如HTY-6型火箭弹射座椅从弹射出舱到降落伞张满耗时较长,在低空或复杂航姿条件下弹射救生的成功率自然就不可能高。
歼10搭载的HTY-5型弹射座椅
在我空军航空兵部队目前已经全面铺开HTY-5B(配套歼-10A/S型战机)和HTY-8型弹射座椅(配套歼-11A/B型战斗机)的当下,给歼轰-7/7A型战斗轰炸机换新座椅倒是挺有意义的一件事。
“隐身飞豹”问题
最后,又有很多读者老爷在询问“飞豹隐身改进型”的故事了,其实这件事儿咱们之前的文章中写过,后来因为某些因素而飞升了。
隐身版飞豹只能想想,不会成真了
综合各方报道,所谓的“飞豹隐身改进型”其实就是设计歼轰-7/7A型战斗轰炸机的航空工业某所在21世纪初一方面为自己的隐身技术做储备、一方面瞄准中国空军未来的装备需求而自付资金做的一个预研项目。据媒体报道,连全尺寸木质模型机造没造出来都不清楚,只有一个缩小比例的模型拿去吹了风。而且早在二零零几年就已经停止了发展,后续歼轰-7A进行改进也只有一个难产且没有后续的歼轰-7B项目了。
没下文的歼轰-7B项目
因此从这里我们完全可以看出,中国空军与海军航空兵未来10到15年内对歼轰-7A(歼轰-7可能最近几年就要退役了)的定位就是一型留用装备。我推测“飞豹”不仅不会继续出改型,连就着现有机体做改进很有可能也不会超过歼轰-7AII的水准。
作为一型已经蹒跚走过30年步伐(1988年12月14日首飞,1994年小批量生产)的“长空战豹”,未来可能真的是飞一天少一天了。(国庆阅兵排练的画面相信大家这几天也都看到了)
【大伊万问答】
布鲁斯李:记得史料记载康熙开放了30年海防,后来为何执行了海禁政策,能对比下这一时期清朝的海禁和日本的海禁有何不同?
大伊万:康熙在康熙五十六年因为南洋海盗问题严重,执行了局部海禁,既暂时停止了对南洋各国的贸易往来。不过东洋、西洋各国贸易都不受影响。雍正五年,这个局部海禁被解除,前后只持续了十年。清朝的海禁政策和德川幕府的锁国令是有本质不同的。清朝只是在前期为了对付台湾郑氏才实行海禁,统一台湾后就解除了海禁,此后清政府对海上贸易规模、国内商人出洋、商船吨位和武备等问题的限制都是不断放松的,到了乾隆时期,南洋华人社会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而日本锁国令是从17世纪前期一直持续到19世纪中叶黑船事件为止,200多年一直执行。而且限制非常严格,只允许中国和荷兰两国前来贸易,对外港口也只限于长崎。且贸易船的数量限制很多,特别是中日贸易,由于幕府一再降低允许中国商船入港的数量,致使中日贸易规模出现了萎缩。另外,锁国令严禁日本人出国,违反者处死。所以200多年间,南洋华人数量大幅增加,却基本上没有日本人的身影。这就是两者的根本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