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雪岩的破产被后世大肆渲染为一场由李鸿章指使、盛宣怀策划、清廷出面掠夺的政治清账,是湘淮两系矛盾斗争的产物。
流行的说法是,胡雪岩与洋人斗丝引发亏本,成为破产的导火索。这是经不起推敲的。与胡雪岩如日中天的雄厚实力相比,这点亏空根本不可能动摇胡氏产业。其实,根本的危机是全球经济危机。
事发于光绪九年,这一年,左宗棠位居两江总督。此前一年(1882),世界经济与金融危机自英美爆发,中国毫无察觉。为转嫁危机,西方扩大出口,汇率下跌,导致中国出口商品价格下跌而进口商品价格上涨,信号马上传递到各钱庄,他们立即紧缩信用,极力收回贷款,最早宣布破产的是上海老字号“金嘉记”丝栈,胡雪岩在上海的阜康钱庄挺至十一月才被迫歇业,几天后北京阜康分号关闭。
“斗丝”开始于光绪七年(1881),只不过是恰逢其时罢了。这次危机导致的是国内银行业普遍性悲剧,影响最大的当然是胡雪岩。而压倒胡雪岩的最后一根稻草是他特殊的身份。
上海阜康钱庄歇业后,北京的阜康银号掌柜不知何故逃逸,其伙计汪惟贤向顺天府投案,管理顺天府事务的毕道沅马上将此事上奏朝廷。
银号本为民间事务,毕道沅此举并非受人指使,而是因为阜康银号公私存款特多,当时许多京城要员都在银号有存款。官员公私存款乐于存在阜康,除了胡雪岩的实力以外,还有他的官员身份。朝廷当天下旨,令毕道沅和顺天府尹周家楣查明该银号所有的公私款项,又谕令闽浙总督何璟、浙江巡抚刘秉璋密查胡雪岩的财产。
二十多天后,朝廷下旨给两江总督左宗棠,谕旨将胡雪岩革职,并责令其“提该员严行追究”,勒令胡雪岩迅速将亏欠公私款项还清,否则将从重治罪。
此时的胡雪岩为上海道员,不归浙江管辖,而属于两江,故而将此案交由左宗棠,这并无不妥,既无为难左公之心,也无宽贷胡氏之意。
左宗棠奉命查封了阜康商号和胡氏杭州的当铺、商号,用以偿还公私存款。
然而,到了光绪十年四月,户部奏报胡雪岩当年借洋款时侵吞了行用补水,于是,清廷下旨追赔行用补水银十万六千七百八十四两。
所谓行用补水银,乃是在借款过程中的交际、保险、装运、水脚等费用。这些费用其实早已按实报销在册。所谓“侵吞”,不过是在借款前没有奏报列支,但按成例都有这笔费用,如今借此反要其倒赔,左宗棠无可奈何。
接任两江总督的曾国荃尽管与左宗棠不和,但并没有落井下石,相反他认为这样做颇为不公,上奏为左、胡辩解:
户部经权互用,近因海宇肃清,定以条奏之限,徒苟绳旧案,务在谨守新章,所有甘肃、新疆历次开支经费,久已汇单奏销。若胡光墉之罔市累人,固须惩以自戒,而此番案属因公支用,非等侵吞,以视户部现办章程系在旧案准销之列,应请户部鉴核,转予斡旋;嗣后不得援以为例,以昭大信。
如果说户部“落井下石”,恐怕也不合情理,时任户部尚书的王文韶与左宗棠、李鸿章交情都不错,早年受二人赏识提拔。想必是户部为了交差,不得已而为之。
光绪十一年七月,左宗棠于福州病逝;十一月,胡雪岩亦死于家中。
胡雪岩的人生高潮与左宗棠的辉煌相始终,左宗棠的成功有赖于胡氏,其功也不乏有左公夸大其辞,而胡雪岩的成功又借助于左公。一个始终想将其笼络在官场中,一个却一直若即若离于官场边缘。胡雪岩得益于官场身份,但败也败在这种身份,否则也不至于闹出震动朝野的风波来,以至于身死家败。令人称奇的是,明明是朝廷道员,可是胡雪岩却始终脱离官场监管,做他的私人生意,甚至将公事也当作生意,长达二十余年无人监管。当时的吏治情形由此也可见一斑。
按清朝的体制,中央只能监管到督抚这一层面,太平军兴后,地方吏治更是全由督抚。作为总督的曾國藩,自巡抚以下文武各官皆归其节制,后来,一些无总督的省份,巡抚拥有了与总督同样的权力。因此,官员的人身依附观念十分明显,所谓从严治吏只是空谈,官员的好坏全凭上司一句话,一句“办事任性、不洽舆情”的评语即可断送其政治前途,一句“素敢任事、不避嫌怨”则可以使其保官晋职。胡雪岩的结局,是谁之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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