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儒:略论Linda Walton的《南宋书院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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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丹儒:略论Linda Walton的《南宋书院与社会》

王丹儒:略论Linda Walton的《南宋书院与社会》

Linda A.Walton, Academies and Society in Southern Sung China (Honolulu: Universityof Hawaii Press, 1999)

一、引言

对于中国书院制度的研究咸信是中国教育史中重要的环节,历来研究者也不在少数。但是与传统看法认为书院与道学发展密切相关,且为许多道统先导者推行新学问与实践理念的场所不同的是,[1]许多中国教育史研究者认为书院的兴盛除了道学家或其他支持道学者的努力以外,其实还可以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来观察,与10至13世纪唐末至宋代政权领域下的社会息息相关,以此角度来观察,当可看出书院更丰富、立体的样貌。

本书作者 Linda Walton正是以社会及学术史的脉络来探讨书院的形成之因以及和政治、学术、宗教、经济、地理、宗族、士人、科举、中央和地方种种的交织网络,透过逐层爬梳复杂网络的过程,读者得以一窥不同于北宋时期为官学所吸收,而南宋时期真正扎根于地方的书院运动,以及其具体事例和背后包罗万端的庞大力量。书院运动自南宋时期发端,入元而更加稳定,于明清而固定为制度,这也是作者将书院研究锁定南宋,尤其是13世纪的原因。

作者Linda Walton现任教于Portland State University历史系,研究领域为东亚史及中国中世史(Medieval),最近并及于蒙元统治下的文化融合。本书因而扣紧“书院运动”(AcademyMovement)的发展,并一一探讨从北宋历史以降的政治和道学发展对书院的影响,具体表现于祠堂与书院的双重性质,以及经济、宗教、地方精英、家族和寓居士人和书院的交互作用,最后并论及士人圈如何从此中找到自士族消失后的新认同,以明道书院历任山长的讲义呈现思想上的新转向,藉此体现出南宋士人圈生活真实而具体的一面。

二、本书内容

本书内容共有六章:

第一章 从北宋到南宋:书院和道学运动

第二章 祠堂、学校、士人:十三世纪的书院运动

第三章 书院运动:经济和宗教网络

第四章 亲属和社群:从家学到书院

第五章 社会整合和文化合法性:书院和士人社群

第六章 书院和士人之学(CA.1225—1275)

第一章为传统说法的延续,即书院运动与道学的发展密切相关,在道学运动尚未形成风气的北宋,书院教育虽由范仲淹、胡瑗、孙复等人正式大规模推行,但在官学兴盛后即为其吸收,自此书院在教育系统中缺乏私家性质,[2]虽有四大书院,但也是公务人才养成所,学生所学专为科举而准备,自然会引起道学体系学者的批评。

而且坚守道学思想,由道学家亲自主掌的书院教育也随着太学三舍法的推行和当局政策发生紧张,这和程颐思想因为新党当政而遭查禁息息相关,这种政治上的角力影响书院教育的情况延续到对南宋朱熹的“禁伪学”政策。“禁伪学”造成许多士人下野,为书院提供不少师资来源,反而成为书院运动兴盛的种子。另外书院运动也和朱熹的大力倡导有关,之后其弟子、同乡、驻地地方官在其行止处建立书院者甚众,造成13世纪于福建地区奉祀朱熹的风潮。而朱熹本人的长寿和热心推广书院,使他成为在陆九渊、吕祖谦、张栻之中学说传播最广、历时最久者。[3]

第二章上承第一章,主要描述13世纪(即朱熹殁后的南宋时期)创办书院并由政府承认的情况逐渐普及,书院运动真正兴盛的时期,并强调书院运动的多元性,而其性质及所代表的精神可由祠堂往往是书院前身以及祠堂奉祀的人物看出端倪,但首先重要的还是与政治密不可分的关系。例如南溪书院奉祀的“三刘”:刘涣、刘恕、刘曦仲,都是遭屏斥于朝廷外的忠臣,外因为应付蒙人灭金后的局势,宋朝廷不得不以承认道学运动为正统来向蒙元宣誓政权的合法性,因此书院运动蒙受其利,广为政府承认。

另外,朱子的弟子魏了翁将朱子之学推广到四川,而在推广书院的进程中朱陆之学也逐渐藉由创办人的努力而获得调和。[4]除了祭祀道学家及政治人物外,还有的书院会祭祀古文运动学者如韩愈,及其他的文学家、历史学家等,[5]以及创办此间书院的官员及创建书院家族之祖先(此二者见诸四、五章,有创办人有功而后书院才建祠纪念的,如白鹭洲书院之于江万里),由此可见书院运动除了和道学的关联以外,也有为另外的目的而创设。除此之外,书院的建立也向福建以外拓展,其以南宋政权南缘地带最为显著。

本章也另外强调了书院补充官学教育的性质,对于官学和书院的分野提供看法。除了道学家认为官学只是应举之学,与书院教育同样准备考试却另有学问真谛不同外,还有官学的言论控制,以及地方精英支持书院将有利于维持地方秩序和带来觅职机会,另外书院也是支持他乡或流亡士人的安顿处,这些都是书院与官学的不同处。不过,作者另外引用了周必大对于书院正当性的辩解,即维护儒家思想以防佛道的杂染。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书院成为体现地方精英认同的特殊机构,是地方人士和官员合作的产物,藉由身为同乡的中央官员回乡建立和官学性质相近、补充官学的书院并且也力图维持情同父子的师生关系,地方人士对其之奉祀已经成为对自己家乡先贤的纪念。对于他们而言,对官学和书院关系的看法也不再如同道学家一样的对立,官方教育和书院是互补的,也同时有利于地方人士的教育。[6]至此书院又呈现了和官学融合的另一种类型。

第三章则以经济和宗教的角度来描述书院运动,书院的分布如何受到经济的影响而选择坐落于繁荣的城市及交通便利的据点,除此之外,选择书院建置地点的动机还有“宗教观”的影响。[7]

一般而言,越有“灵气”的地点越被视为宝地,不过北宋的四大书院并不强调其院址的风水合宜,而是强调教育功能,而其他书院只是沿袭五代以来躲避战祸的地点或汉代以降的精舍形式,不过由一些书院的例子之中可以看出佛、道、儒三种势力之间对某一特定地点的争夺。[8]因此书院建地有时也赋予了挑战既有宗教背景的意义。

但是至南宋,由于道学中关于自然的新观念深入人心,因此很少与佛、道争地,更多的书院改以自行创造风景为改善环境的要件,以及以道学家生前行止处作为书院院址(这也涉及到背后的灵气和风水观念),并且逐渐建立了儒家式的朝圣网络,南宋书院丛聚在交通要点的情况可以提示这种可能性。

第四章开始探讨亲属关系及地方社群在书院运动中的重要性。作者赞同Ebrey的观点,认为许多书院是由家族书院转型而来,因此在这样的书院中往往伴随着对祖先的祭祀,这也有助于凝聚团体意识以及家族永存。所以在此类型的书院中,教育子弟和崇拜祖先是结合的。

北宋时期的家族书院只是扮演替政府储才的功能,并藉以换取利益与地位,因此当地方官学兴盛后很快地被政府体系吸收。但是到了南宋,因为官学成效不彰,应考人数增多,许多家族书院又重新担负起教育地方子弟的责任,并且不再为中央服务,而是致力保持本地的势力。在此作者举了东阳郭家和吴家的例子来说明有些家族维持地位的方式并非凭借科举而是努力经营书院,而这样的方式也获得学者如叶适的称许,认为不到外地为官反而是维持家族团结的好方法。[9]

所以地方家族势力的庞大也使得许多学者认为家族是担负国家教育的主力,由此可见地方精英势力的扩张。而南宋政府也因财政困难而将维持地方秩序的责任交付给在地人士,而书院在此情形下一方面是展现有别于中央的地方认同机构,另一方面凝聚的意识又使其有别于一般平民,因此建立书院成为地方自我认同而不经由在朝为官之方式的表征,科举功名在此成为地方权威的合法性来源,而非仅止于进入中央任职的手段,地方认同的程度因此较北宋为高。

第五章则探讨对于许多不在原籍居住的士人而言,书院提供了他们在异地认同自己为士人群体的地点,同时书院也成为跨地域的社会网络之中继站之一,个人及地区既可以发挥影响力又能和社会有更大程度的融合。

南宋寓居士人的现象之因除了受金人逼迫而迁徙外,还有任官的关系。而南宋时期寓居士人新认同的建立之中,书院实负重任,例如提供流亡学生教育,如张媭,或者藉由对寓居士人的奉祀承认其他寓居士人的合法性。

例如建于辛弃疾南方故居的广信书院即是一例,但其地也为流亡士大夫的主要避居之处,因此成为书院的地点。这也提示了书院负有收容流亡士人的责任,于1220年蒙古入侵后更为明显,书院几乎成为避难士人的收容所。而政府一方面除了给予补助之外,也有扶持书院以宣誓文化正统之义。

另外,“教化观”也是地方官建立书院的动机之一,当时建书院也和废淫祠、剿叛乱共同进行,如此才能真正达到“移风易俗”的效果,此举在理宗时期成为普遍行为,代表南宋地方社会在文化上的统整。

第六章则是藉由明道书院的讲义以及其他数据归纳出士人的新认同,引用的经典多为四书,从学问的本质到士人的行为法则皆有。中间常有对时政的批评,对士人地位及角色应该如何经营的焦虑,以及士人应该如何活用经典中的智慧于社会及政治上。士人不应只为个别利禄着想,而应该转向内心修为,家族也应支持地方士人教育,而非只为利益着想,为官之余也应向经典学习。

三、官学与书院之异同

本书的要旨在于将书院运动定位为南宋时期的社会现象,这种社会现象又反映出士人在社会、宗教、政治等转变下急于寻找新定位、新认同的心态,因此作者将“书院运动”定义为士人寻求新认同,有自觉的行动,而且也是地方精英将自己定位为上有别中央、下有别庶人的地位。也因此在这样的大脉络下,书院运动呈现出除了在道学影响底下更多的风貌,有家族因素、政治因素,缅怀古文运动学者、地方先贤不同的原因,这也表示出地方意识的高涨,正如Peter Bol所言:“……科举从招募及选择人才的功能上转变为菁英确定自己成为士人的方法。……所以地方菁英对教育的投资,无论考取功名或为官与否,基本上已经成为确认自己成为士人社群中合法成员的方法。……”[10]相对而言,“道学”一词在书中译为“The Way Learning或者是“The True Way Movement”,在学术上道学是一种革新以及自觉,但是若扩大至全社会的背景下,尤其是书院运动的多元化背景来看,则书院运动未必与道学思想有直接的关系,倒不如意识形态上新的士人认同。[11]

但是若以此种诠释来解释书院和官学的不同时,就出现了须要补充说明之处。作者认为书院是为了补充官学的不足而存在的,并且更能符合地方士人的需要,但是作者用以证明书院何以不同于官学的证据除了道学家所坚持的不为应举之学以外却相当薄弱,只引用了周必大对于何以需要在官学之外另建书院的解释,[12]但是最重要的理由仍在于书院教育能够排除佛道的影响力,似乎仍和道学家的想法相去不远。

那么如何才能说明士人在受到道学影响较少而且自发性地应变于南宋新社会,并以建立书院作为新认同的指标,又不同于准备科举的教育呢?在这方面作者有意以书院的地方自主性来做回答,并且能够提供给地方较优质的教育,不过之后至南宋末,政府逐渐加强对书院的控制,除了委派官员充任山长以外,也扶持许多书院。如此至宋末,书院与官学除了编制以外,确切的界限何在似乎需要进一步说明。

四、几点探讨

那么要如何解释逐渐浓厚的士人新认同?作者在这里指出家族在建立书院时会奉祀自己的祖先,以祭祀和教育合一,有助于家族绵延的动力,并藉由将书院的教育资源开放给地方子弟以扩大自己的影响力,藉以向外学习。在这样的过程中,地方家族的威望及势力会更加稳固,并且成为和地方官员共同维持地方秩序的象征。但是相较于北宋初期世家大族瓦解,军阀、官僚、土地资本家掌握或大或小的统治权力来看,南宋以后,保障权力的方式已经转化为凭借政治及法律力量,也就是“士大夫”不同于“豪横”的背景。[13]因此每个鼓吹不为功名利禄而学的顶尖道学家也都是进士出身,这说明科举本身似乎也成为进入顶尖学术界及仕途的门槛,所以道学家本身并不主张废弃科举制度,只是认为它会带来道德上的问题。由此可以看出,日益浓厚的地方意识仍然和遵从中央政府的秩序并行不悖,[14]地方家族建立书院最终也是为了准备科举考试,虽然说中举是为了在地方上的统治寻求合法性,但是毕竟还是要经由科举才能赋予施政的权力,因此在这样背景的家族支持下书院的独立性着重于哪些方面还值得仔细探究。[15]

所以在科举成功和为己之学之间永远有冲突存在,但是应举以求功名却总是不为学者反对,不过如何不在利禄之中迷失了自己,“为己之学”就有相当重要的作用,地方精英的认同与此似乎不无关联,作者特别由《景定建康志》中抄出明道书院历任山长的讲义内容,以此探讨士人新认同的主要精神。

不过根据Hilde De Weerdt的说法,[16]这些讲义却有误译及误读之处,例如,在朱鎞孙的讲义中引用了程颐的话:

伊川先生曰:“人皆谓某不教人习举业,然举业可以取科第足矣!如十日以两日习举业,则余日尽可为学。”[17]

书中则译为:

Master I-Ch'uan said: “Men all say that if someone doesn’t teach men (but)selects them for offices, then can selection for office be sufficient to awardthem a degree?

If the two days out of ten one is trained for occupation,then the remaining days one only studies.”

由于这个错误的翻译就导致了以下错误的结论,认为只凭对道学的研读就得以通过科举并成圣贤,二程之道即是为官标准,如此一来则过度忽略了科举的重要性。

另外,作者强调这些讲义是聚会场合的公开演说稿,因此较一般课程更有价值,但是就其内容而言,仍多是《大学》、《中庸》、《论语》、《易经》等常见经典,因此依然是课程中的一部分,并非有其特殊的重要性。

不过细究其内容,诚意正心、为己之学,以及公而不私还是重要的内涵,这种“儒家人格主义”——认为一个人与其他人相处最融洽,结合最无间时,这个人也最真是他自己[18]——仍然是书院讲学最重要的内容,因此道学思想和书院运动之间的密切关联仍应当适时地予以强调。

五、结语

在北宋至南宋的转变中,逐渐形成的士人阶层面对各种不同的挑战而逐渐找到了安顿自己身心的认同以及实际的作为,创办书院以及执教其中就是理想的途径。个人、家庭、地方和中央政府自此可以结合科举、仕宦而运作着稳定的秩序,共同配合着宗教、经济、科技等新变动,在学术、社会中尝试实现新的理想。也因此书院运动自此成熟,入元之后而成为拒绝出仕的士人之活动中心,明、清更成为制度,形成了不同于欧洲中世纪大学和回教Mardrasa的中国特有之教育体系。

注释:

[1]钱穆:《宋明理学概述》中强调,书院虽在晚唐五代已有,然则大盛于宋代,和胡瑗、孙复的教育精神有不可分割的关系。Peter Bol(包弼德)的“This Culture of Ours,” IntellectualTransitions in T’ang and Sung China中也有提到:“从十一世纪三十年代开始,范仲淹的集团积极创办地方学校,他们希望以此作为转变精英之学,并由此使士自身发生转变手段。”这里用的是刘宁的译本,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出版。

[2]胡瑗在苏湖讲学二十余年,后为国子监祭酒,管理太学。宋朝太学章程且依胡瑗苏湖讲学成规。可见太学大量倚重早期书院教育经验。故就此观之,相当程度上可视为书院经验的官学化,而胡瑗为湖州教授时设经义、治事二斋,其为国家储才之意甚明,因此书院与官学之分野初时不甚明显,只是官学并不具有教育精神,徒具形式。

[3]以上为作者引用田浩的看法。其他学者(陆九渊除外)并非不推广书院,只是未若朱熹及其门派活跃。

[4]例如袁甫为陆九渊弟子,却修缮白鹿洞书院,并以白鹿洞书院学规施于象山书院,并同时奉祀朱、陆、吕,讲学时也强调朱陆共同排佛的部分。

[5]其实个人认为以当时观点来讲,奉祀主多半身兼大部分身份,会祭祀的理由恐怕是以精神感召为主,并无特殊身份分野。

[6]例如龙洲书院和白鹭洲书院都是由任官于中央的卢陵人(周必大、江万里)回乡创建,性质也较一般书院与官学关系密切得多。因为经营书院的功绩,江万里之后由乡人立祠纪念,本质上也可视为地方人士感念其地方教育的贡献,属于地方精英认同的体现。

[7]通常用“宗教地理学”(sacred geography)来研究某一特定地点被赋予特殊宗教意涵的情形,如佛教界的四大名山,道教的“五峰”,儒教之视泰山为祭天重要地点自也有其不凡意义。

[8]在此作者以茅山书院为例,之前为道教道场,后来此书院创办者去世后,该地重新成为道观,之后双方对此地的争夺持续有宋一代。当然,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更为儒家书院在佛门圣地占有一席之位的最大象征。

[9]对于此点尚有许多争议,而这牵涉到科举流动率高低的问题,如以此例而言,如果家族仅靠财富与通婚即能维持其势力,那么科举其实并不能造成社会上大大的流动,但是就以 Robert Hymes对抚州上层的观察,所有的家族皆有子弟取得功名,可见取得政治地位对取得家族势力的重要性。但是如果能再找到更多地方数据当可证明前说相较而言并非普遍现象。见李弘祺:《宋代官学教育与科举》(台北:联经,1993)。

[10]The Examination System and the Shih,p.155,p. 169.

[11]原文为“True Way Learning is treated hereas the ideological articulation of a new shih identity rather than as aphilosophical system.” p. 7.

[12]在《朱熹的历史世界》中,周必大且为道学家政治集团的一分子,为孝宗所用。

[13]李弘祺:《宋代官学教育与科举》,中译本导论,第16页。

[14]根据葛兆光先生的意见,宋到明初的大趋势固然是中央皇权的增强,但是地方宗族士绅的权力同时也在增强,这两种趋势的演进并不是非此即彼,此消彼长,而是可以同时存在的。见葛兆光:《“唐宋”抑或“宋明”——文化史和思想史研究视域变化的意义》,2003,第11页。

[15]此指由家族支持之型态的书院,另外还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即书院常有荒废的情形,或许就代表背后家族或学派支持力的消失,或只是单纯的财务问题,但是从新书院不断创立的情形来看,士人阶层的某种自主性并不曾消减。

[16]“Review:Academies and Societyin Southern Sung China,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Vol.61,No.l,June.2001.

[17]周应合:《景定建康志》(清嘉庆七年仿宋本重刊,金陵孙志愍祠藏版),卷二十九,收入《宋元地方志丛书》(台北:大化书局,1970年),第1183页。

[18]狄百瑞:《中国的自由传统》,李弘祺译,(台北:联经,1983年),第23页。

作者单位:台湾大学历史学系

原载朱汉民、李弘祺主编《中国书院》第七辑,湖南大学出版社,2006年12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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