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永明:商人对书院发展的推动及其动机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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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永明:商人对书院发展的推动及其动机探析

肖永明:商人对书院发展的推动及其动机探析

书院是中国古代独特的介于私学与官学之间的文化教育组织形式[1]。它兴起于唐、五代,定型于宋,经过元、明两代的发展,到清代趋于鼎盛。历代书院的发展,是来自官方及民间多种社会力量交互作用、共同促进的结果。其中,来自最高统治者的重视与鼓励及各级官员的支持与促进是推动书院发展的主导力量。但与此同时,家族势力、士人与商人等民间力量也对书院的发展做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就书院建设、维持的资金来源看,多元化的特点表现得相当明显。除了政府的各种资金投入外,家族、士人、商人也是推动书院发展的重要力量。本文试就历代商人推动书院发展的情况作一论述并从文化社会学的角度简要分析其动机。

一、商人对书院发展的推动

在传统中国社会中,存在着明显的抑商、轻商的取向。商人与作为社会知识精英的士人被分隔为地位悬殊的社会阶层,似乎远离了文化教育事业。但实际上,历代有不少商人致力于书院的建设、发展,凭借他们的经济实力对书院的发展产生了推动作用。其主要方式包括捐资兴建、修复书院及捐助书院的日常运行经费、书籍等。

商贾富民捐建书院的情形在宋初祥符年间就已经出现。徐度《却扫篇》卷上载:“五代之乱,天下无复学校,皇朝受命,方削平四方,故于庠序之事,亦未暇及。宋城富人曹诚者,独首捐私钱捐书院城中,前庙后堂,旁列斋舍,凡百余区……四方之士争趋之。曹氏益复买田市书,以待来者。”[2]结合其他史料记载看,曹诚既为民,却有能力出资“金三百万”,建立一所规模不小的书院,其身份确定为商贾应该大致不差。但宋元时期,商人捐建书院的情况少见于史籍记载。这一方面可能是由于这类事件本身较少发生,但另一方面也不排除因为受抑商、贱商观念的影响,这类事件的记载者往往淡化捐建者的商人身份,使之淹没于笼而统之的“民”这一身份之中。

明清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人在经济实力上进一步增强,社会地位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商人捐资兴办书院的现象也较为常见。在各类史籍中,可以看到许多商人捐建书院的记载。如杭州的崇文书院、紫阳书院,均为盐商与盐运官员共同创建或盐商捐建。[3]其中崇文书院建于明万历年间。当时,“巡盐御史叶永盛视鹾之余,集内商子弟,于西湖跨虹桥西授以题,命各舫中属文,舫皆散去。少焉,画角一声,群舫毕集,各以文进,面定甲乙,名曰‘舫课’。去官后商士思之,就其地建书院,奉朱子而祠永盛于后寝,春秋飨祀焉”。[4]崇文书院此后长期作为新安籍人士肄业之所,并在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得以修葺。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获赐御书“正学阐教”匾额。雍正十一年(1734年),大都运桐城张公来督鹾政,见崇文书院祀宇多为风雨剥蚀,讲堂诵舍缺焉未周,决意修复。“爰命鹾商,阅其废缺,酌其修举,凡木石之需、甓垩之费计若干两,分鹾各为捐置,余俱按引输费,岁以为常,鹾业诸君罔不踊跃从事,一时祠宇堂舍烂然称巨丽观。”[5]杭州紫阳书院建于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当时浙江盐法道高熊征为解决盐商子弟就学问题,于紫阳山麓买宅构建书院,初名“紫阳别墅”,后乃正名为“书院”。在书院建设过程中,“鹾商相与踊跃,以襄厥成”。[6]

徽商在明清时期名满天下,徽州作为徽商故里和大本营,商人捐资兴建书院者颇为常见。乾隆年间,徽州黔县商人舒大信在本族办学、教育族中子弟的同时,又热心捐助同邑,“修东山道院,旁置屋十余楹,为族人读书地。邑人议建书院,大信捐二千四百金助之”。[7]徽州歙县城外的山中及城内各有紫阳书院一所。乾隆年间,二十余名盐商在户部尚书曹文植及盐商鲍志道等倡率之下,捐资复建城中紫阳书院于县学后,名之曰“古紫阳书院”。为建造书院,“诸商捐银八千两,鲍志道又独力捐银三千两以助成工”。[8]乾隆年间,旌德县洋川镇商人谭子文创建洋川毓文书院。谭子文幼年弃儒为贾,以勤苦起家,在庐州府经营贸易。“五十后,家稍起,即割其资之半,创书院于镇之洋山,费白金二万有奇……及书院既成,走数百里,延师儒之有名者主其事,而折柬招江以南四府一州之士,肄业其中。”[9]嘉庆十三年(1808年),黟县邑人动议建浔阳书院于潘山,富商西递胡学梓“愿输白金五千两作建潘山浔阳书院费”,后以碧阳之名建书院,“邑人共议学梓子尚熷董其事”。[10]历经近三年建成碧阳书院。

商人捐建的书院,各地见于记载的还有很多。如雍正十二年(1734年),盐商马曰琯在扬州甘泉书院旧址上独力兴修堂宇,修建梅花书院。[11]乾隆十七年(1752年),总督尚书喀尔吉善、盐法道吴谦志谕闽商在福州捐建道山书院,以教育盐商子弟。[12]道光十八年(1838年),因从事陶瓷业而致巨富的都昌贡生吴泰捐钱一万二千余缗大修白鹿洞书院各项建筑。[13]

此外,一些地方官府或民间士人在修建书院时,商人也捐资赞助。如明弘治年间,三原士人秦伟等在建立弘道书院过程中,苦于费用不足,遂“锓疏遍告里之富而好礼者,商贾之游于其地者,鸠缗钱若干”。[14]清末张之洞创建广州广雅书院时,书院的建筑费中就包括了诚信堂、敬忠堂各商所筹捐者。[15]这类情形,在明清时期恐怕不为鲜见。

除捐资创设、修复书院外,对书院的日常运转经费、书籍等,商人也多有捐助。如前述徽州歙县的紫阳书院,众盐商在乾隆五十五年修复后,又于淮南杂项活支款下,每年拨给银三千七百二十两,作为延请山长及诸生膏火、书院岁修之费,此后,“书院经理于绅商”。[16]旌德洋川镇商人谭子文在创建洋川毓文书院后,“又节啬衣食,时市珍异,以馈师及生徒之勤学者,简省日用,购经史子集各书,以贻多士之能读者”。不仅如此,谭氏虽幼年弃学为贾,“然性酷嗜书,一日辄两至院中,听诸生读书声以为乐”,[17]对书院事业倾注了巨大的热情。乾隆年间,歙县盐商鲍志道在修复城中紫阳书院之后,虑及城外山中的紫阳书院经费紧张,财用匮乏,“又出银八千两,附著两淮官府,岁收十一之息充之,由是两书院不复告匮,而六县之来学者咸给其求”。[18]

在许多与商人并无直接关系的书院,也可以看到商人资助书院日常运转的情形。如张之洞创建的广雅书院,维护书院运转的经费就是由一些基金利息、官田租金、商税与商捐等项目汇集而成的。在张之洞于光绪十三年六月估计的十三万两基金中就包含了乐桂埠商捐助书院的二万两。[19]

商人对书院的热心捐助与支持有力地促进了书院事业的发展。以徽州地区为例,明清时期,徽州是书院较为发达兴盛的地区之一,当时有所谓“天下书院最盛者,无过东林、江右、关中、徽州”。[20]一些学者根据康熙《徽州府志》统计,当时徽州地区共有54所书院,其中歙县14所,休宁11所,婺源12所,祁门4所,黟县5所,绩溪8所。[21]到乾隆年间,书院数量更是大增,仅歙县就有“书院凡数十”。而徽州书院的兴盛,又是与徽商的捐助、支持分不开的。全德《紫阳书院记》在记述两淮众盐商于乾隆间修复徽州紫阳书院的情形时,论及歙县书院与商人的关系说:“歙在山谷间,垦田盖寡,处者以学,行者以商。学之地自府、县学外,多聚于书院。书院凡数十,以紫阳为大。商之地,海内无不至,以业盐于两淮为著,其大较也。……盖尝论及大之郡邑,小之乡曲,非学,俗何以成?非财,人何以聚?既立之师则必葺其舍宇,具其斋粮,及夫释菜之祭,束脩之礼,是不可以力耕得之也。”[22]在这里,商业、商人为书院提供良好的经济基础,从而促进书院发展的内在机制得到了很好的说明。

二、商人捐助书院的动机探析

商人对书院的捐助,分而言之,是基于一定因缘的个人行为。而从商人这一社会阶层的总体考察,则反映出一定社会结构之中商人阶层的地位、心态及商人与居优势地位的士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商人捐助书院,支持书院发展的动机,本文主要从两个方面加以考察。

(一)舍商而士的途径。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中,以农为本,工商皆为末业。商人作为四民之末,处于社会的边缘,受到种种歧视、排斥,许多社会政治、文化权力被剥夺。在明清以前,社会上普遍流行贱商风气。唐代甚至还有士大夫家的婢女以主人与商人接触而深以为耻的事情。[23]当时贱商风气之严重可以想见。据学者的研究,宋代的大多数士大夫都对商人持轻视态度,一般中小商人本身也往往有强烈的自卑心理,自甘于与工农为伍,而不敢和士大夫攀缘。[24]明清时期,虽然已经产生了“四民不分”的社会现象,儒家与商人都已开始对商人阶层的社会价值加以重新估量。[25]但就整个社会风气而言,轻商的倾向仍然十分明显。

在这种抑商、贱商的社会环境中,一些拥有较为雄厚经济实力却地位低贱、备受压抑的商人往往通过种种努力改变现状。宋晞指出,在宋代,一些富商巨贾往往利用其经济力量,通过纳贿、姻亲提携、交结权要等方式直接打入政治圈内,实现入仕的过程。[26]到明清时代,更有一些商人通过捐纳等方式,名正言顺地进入官僚队伍,实现了社会身份上的跨越。清人许承尧《歙事闲谭》就谈到,徽州歙县盐商多缙绅巨族,其中有不少“以急公议叙入仕者”。[27]尽管限于史料,对由富商而入仕的比例尚缺乏具体了解,但是由于这种身份、地位的转变必须凭借特别雄厚的经济实力,这类情形应该是相当有限的,仅仅是极少数的富商巨贾所能为之。

受崇尚科举的社会氛围的影响,一些商人也走科举入仕的道路。他们在经商积累了一定数量的财富之后,通过参加科举考试而厕身士林、跻身官场。前面引到的清人许承尧《歙事闲谈》中就谈到歙县一些业盐起家的巨商通过读书科举之途进入官僚队伍的现象:“读书登第,入词垣,跻朊仕者,更未易仆数。且名贤才士,往往出于其间,则固商而兼士矣。”据何炳棣在《明清社会史论》中对明清时代徽商通过科举入仕的情况的统计,在明代洪武四年(1371年)至崇祯十六年(1643年)共370余年间,盐商中出进士106人,举人133人;清顺治三年(1646年)至嘉庆七年(1802年)近160年中,两淮盐商中产生进士139名,举人208名。[28]当然,由于宋代科举考试对商人有政策限制,规定参加科举考试者“十人或五人同保,不许有大逆人缌麻以上亲及诸不孝不悌、隐匿、工商、异类、僧道归俗之徒”,[29]商人通过科举入仕只能是宋代以后的事。

更多的商人则将科举入仕的希望寄托于下一代,为下一代设计出读书登第的道路。在宋代,商人由于受到政策限制,本身不能参加科举考试以改变所属的阶层,子弟的舍商而士,更是切实可行的途径。宋晞先生谈到,有鉴于轻商风气之盛,宋代富商之家在拥有一定资产之后,非常关注子孙受教育问题。他们不惜耗费巨资,筑室、延师以教其子弟读书,希望舍商而士,作为入仕的桥梁。[30]明清时期,商人也着意于培养子弟读书以博取功名。明人汪道昆(1525-1592)曾谈到当时一些徽州商人在儒与贾二者之间左右逢源、游刃有余的情形:“夫贾为厚利,儒为名高。夫人毕事儒不效,则弛儒而张贾,既而身飨其利矣,及为子孙计,宁弛贾而张儒。一张一弛,迭相为用。”[31]虽然汪氏在这里强调的是儒与贾之间“一张一弛,迭相为用”,似乎并不偏重某一选择,但实际上,二者之间还是有微妙区分的。自身读书登第的道路走不通,转而谋求厚利,“弛儒而张贾”,然而这仅仅是退而求其次,是不得已而为之,属权宜之策。从久远计,则仍以跻身士林作为子孙后代的奋斗目标。相形之下,二者之间的取向性还是相当明显的。可见当时尽管商人的社会地位有所提高,商人的社会价值也得以重新评价,但传统的轻商偏见仍有根深蒂固的影响。

汪道昆所说的情形,在商人中比较普遍。在许多史料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经商致富者课子读书的记载,其中也有不少商人以经商起家,其子孙后代通过读书应考,取得青紫。而在家庭成员接连数世科第联翩之后,就成为名重一方的望族,其身份也脱胎换骨、彻底改变。如清末苏州著名的四大家族之一大阜潘氏的崛起就是一个显例。潘氏最初是在江淮间经营盐业的徽商,自二十五世祖开始,潘氏家族就孜孜于科场角逐,经过数代人的努力,最终成为科第传家的江南望族,以科举功名上的非凡成就为世人艳羡不已、津津乐道。[32]

舍商而士、科举入仕,这条道路成功的关键在于教育、在于读书。书院教育正是其中的重要途径。书院区别于官学也优越于官学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它在创办上具有一定的自由度和相对的灵活性,商人要为子弟提供就学的良好场所,创建书院成为切实可行的选择。而对于许多商人而言,书院所寄托的正是他们让子弟读书应考、荣登仕途的梦想。正如清代学者卢文弨《重修紫阳书院碑记》中所说的,康熙时杭州紫阳书院的修建,众盐商之所以“相与踊跃,以襄厥成”,原因在于这些盐商多来自徽州,“其子弟又许其别编商籍,与土著者一体考试,故皆乐于顺上之指而不由于勉强”。[33]到嘉庆八年(1803年),紫阳书院“祀魁星于楼上”[34]的举措,更使商人让子弟读书应考、科举登第的目的表露无遗。

(二)资本转换的方式。舍商而士意味着商人背弃原有阶层,改变商人的身份。这种选择反映了主流价值取向的影响,但毕竟能够做出这种选择的只是少数商人。余英时先生指出,在明代,随着人口总额的大幅度上升,士人激增,而科举名额并未相应增加,士人获得功名的机会越来越小。许多士人不得不放弃举业,弃儒就贾已经蔚成风气。[35]在这种情况下,舍商而士需要冒相当大的风险。从一些舍商而士的成功事例中也可以看出,一些家族往往是在经过数代人前仆后继、坚持不懈的努力,在饱尝科场艰辛之后才获得成功的。这种风险使许多商人不敢贸然走舍商而士之路。他们不是谋求改变自己的商人身份,而是通过种种举措,努力改变商人的形象,提高商人的社会地位,获得更多的社会认同。

追求利润是商业活动的重要目标。商人们正是通过获取商业利润而积累财富,形成自己的经济实力的。然而在传统中国“君子耻言利”的社会风尚中,商人求利求富的商业活动的正当合理性、价值无法得到应有的认识,在道德评判上往往处于不利地位。商人的形象也没有得到主流社会的认可。许多富商往往不得不面临这样一种窘境:他们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在经济活动中长袖善舞、能量巨大,但在社会生活中却往往处于一种失语状态。权贵们乃至位居四民之首的普通士人都可以凭恃主流意识形态中某些价值准则,立足于道德的至高点,在他们面前表现出优越感,对他们鄙夷不屑。这显然是商人们所不甘接受的。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商业的日益活跃,思想界出现了很多为商人争取政治权力与社会地位的呼吁与呐喊。如王阳明所谓“四民异业而同道”,黄宗羲所谓“工商皆本”等等。这些声音的出现固然反映了某种新的历史动向,但从另一角度看,这种辩解本身就反映了商人社会地位低微的事实。实际上,尽管这些呼声很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但终究难以在短时间内对社会风尚的转变产生较大的效果。“士大夫至讳与贾人交”在一定程度上仍是社会风气的常态。商人们往往需要采取种种措施提升自己的形象,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

参与地方公共工程,致力于社会文化、福利事业是商人体现自己价值、显示自己能力的途径。从众多史料中,我们可以看到商人积极参与此类活动的记载。商人们对此类活动的积极参与,可以理解为奉行某种信念,受某种观念支配、驱使的结果,但同时也不妨视为一种策略,即通过对公共工程与社会文化、福利事业的参与,获得社会的认同,克服因意识形态原因而导致的与主流社会的疏离,改变自身在社会文化生活中的失语状态。

经济实力的雄厚与政治文化地位的低微,是传统中国社会中商人阶层的特点。这二者之间的严重不平衡很自然地导致了经济资本向政治、文化资本的转换。商人捐资社会公共事业,实现了自己对地方社会政治、文化生活的实质性参与,以某种具体的形式显示出自己在地方社会政治文化生活中的存在及价值。这种资本转换无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调节商人阶层在经济资本与政治文化资本之间的严重失衡状态。不仅如此,在传统中国社会,政治、文化地位的提高,也是维护、增强经济地位,促使经济资本增值的有效手段。

捐资创建、兴复、资助书院是资本转换的有效方式之一。书院的建立,可以使在主流意识形态标准下无足轻重的商业财富转变为书院的讲堂、斋舍、匾牌、碑刻等有形、可感的建筑实体,转变为兴学育材、授徒讲学的现实场景,让人不可能忽视其具体的存在。而书院作为担负儒学创造、传播、积累功能的文化教育机构,它本身又是一种极具象征意识的文化符号,是儒学的象征物。商人创建、兴复、捐助书院的举措也就表明了自身尊崇儒学、认同儒学价值观念的态度,显示出商人与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的儒学的亲近关系。通过书院这一象征物,商人可以强化与儒家文化的联系而淡化其原有的社会身份。如旌德县商人谭子文建成洋川毓文书院二十余年后,学者洪亮吉为书院作《碑记》,称赞谭君“使数府士子,藉此以知实学,勤践履”,有益于其乡,并将会产生长久的效应。[36]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一种奇妙的资本转换:商人谭君捐出了财富,却获得了书院这一儒家文化的象征符号,获得了新的文化身份,并因此从经济上的成功者变成地方文化精英阶层的一分子。这种资本转换,对于许多商人,特别是许多一度专攻举业而最终因种种原因被迫弃儒从贾者而言,无疑是一种巨大的心理补偿与慰藉。

注释:

[1]参见陈谷嘉、邓洪波主编《中国书院制度》第429-476页,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8月出版。

[2]徐度《却扫篇》卷上。

[3]参见李国钧《中国书院史》第792-793页,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

[4]民国《杭州府志》卷十六。

[5]民国《杭州府志》卷十六。

[6]卢文弨《重修紫阳书院碑记》,民国《杭州府志》卷十六。

[7]嘉庆《黔县志》卷一。

[8]道光《徽州府志》卷三。

[9]洪亮吉《洋州毓文书院碑记》,《洪北江诗文集》,《更生斋文甲集》卷四。

[10]道光《徽州府志》卷三。

[11]同治《续纂扬州府志》卷二。

[12]参见黄新宪《清代福建书院的若干特色及当代价值》,载《中国书院》第五辑,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10月版。

[13]参见李才栋《江西古代书院研究》第451页,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3年10月版。

[14]王云凤《弘道书院记》,光绪陕西《三原县新志》卷四。

[15]张之洞《张文襄公全集》卷二十二,《创建广雅书院折》。

[16]朱珪《紫阳书院记》,道光《徽州府志》卷三。

[17]洪亮吉《洋川毓文书院碑记》,《洪北江诗文集》,《更生斋文甲集》卷四。

[18]全德《紫阳书院记》,道光《徽州府志》卷三。

[19]参见苏云峰《广雅书院(1888-1902)》第244-245页中研院《近代史研究集刊》第十三期,1984年6月。

[20]道光《徽州府志》卷三。

[21]参见王炳照主编《中国古代私学与近代私立学校研究》第8页,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

[22]全德《紫阳书院记》,道光《徽州府志》卷三。

[23]宋晞《宋代士大夫对商人的态度》,《宋史研究论丛》第一辑,第1-2页,台湾华冈出版有限公司1962年6月版。

[24]宋晞《宋代士大夫对商人的态度》,《宋史研究论丛》第一辑,第4-14页。

[25]参见余英时《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载《余英时文集》第三卷第234-357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4月版。

[26]宋晞《宋代富商入仕的途径》,《宋史研究论丛》第一辑第18-22页。

[27]许承尧《歙事闲谈》卷十八,《歙风俗礼教考》,黄山书社2001年版。

[28]转见王炳照主编《中国古代私学与近代私立学校研究》第86页,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

[29]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三十,《选举三》。

[30]宋晞《宋代富商的田商而士》,《宋史研究论丛》第一辑,第15-17页。

[31]汪道昆《海阳处士金仲翁配戴氏合葬墓志铭》,《太函集》卷五十二。

[32]徐茂明《士绅的坚守与权变:清代苏州潘氏家族的家风与心态研究》,《史学月刊》2003年第10期,第79-86页。

[33]卢文弨《重修紫阳书院碑记》,民国《杭州府志》卷十六。

[34]阮元《紫阳书院观澜楼记》,民国《杭州府志》卷十六。

[35]余英时《士商互动与儒学转向——明清社会史与思想史之一面相》,载郝延平、魏秀梅主编,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特刊(5),《近世中国之传统与蜕变——刘广京院士七十五岁祝寿论文集》上册第5-8页。

[36]洪亮吉《洋州毓文书院碑记》,《洪北江诗文集》,《更生斋文甲集》卷四。

原载朱汉民、李弘祺主编《中国书院》第七辑,湖南大学出版社,2006年12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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