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邓洪波:明季三毁书院及其影响
明代前期,政府对书院虽然“无令无禁,学者藏修息游,不于学校则于书院”[1],但“书院之建非制也”[2],没有得到朝廷的正式认可。正嘉以来,当它发展成为王、湛之学的学术基地、宣传阵地以及中下层读书人讽议朝政、要求政治权力的大本营之后,更罹禁毁之祸。可以说,明代书院因为讲学而成辉煌盛大之势,也因为讲学而招致了嘉靖、万历、天启三次禁毁,并由此走向衰落。真可谓成也讲学,败也讲学。以下我们将具体讨论三毁书院的情况,以及在禁毁笼罩下的明季书院的生存状态。
明季禁毁书院,论者多指为嘉靖十六年(1537年)、嘉靖十七年(1538年)、万历七年(1579年)、天启五年(1625年)四次,而称作四毁书院。[3]其实不然。据史志记载,仅万历之禁,至少就有确指为初年、五年、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十二年者,计有八次之多。天启也有五年、六年二说。再加嘉靖二次,合计有十二次。若依例而称作十二毁书院,则不胜其烦。因此,我们主张循其讲学而招禁毁的内在逻辑,表述为嘉靖、万历、天启三毁书院,或径称明季三毁书院。
一、嘉靖之毁:矛头直指王、湛讲学
王守仁和湛若水,自弘治末年北京定交,“共以倡明圣学为事”,即以斯道为己任,“上欲以其学辅吾君,下欲以其学淑吾民,惓惓欲人同归于善,欲以仁覆天下苍生”,高扬“致良知”、“随处体认天理”的大旗,到处讲学,动摇了宋元以来官府所确立的程朱理学在思想界的统治地位。尤其是王守仁,奋不顾身,以当天下之大难,平定宁藩朱宸濠叛乱,建立盖世奇功。然而,功愈高而招致当权者忌恨愈深。于是,反对派以捍卫程朱理学为借口,对王、湛及其心学展开了攻击:诬其学为伪学、邪学,指其人为邪党、无赖,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并由人而学,由学而书院,终于酿成明代书院的第一次劫难。
矛头首先是指向王守仁的。嘉靖元年(1522年),王以守丧居家讲学,“四方来游其门益众,科道官迎当路意,以伪学举劾”。[4]如给事中章侨、毛玉,御史梁世骠、程启充先后上疏:“三代以下,正学莫如朱熹。近有聪明才智,倡异学以号召天下。好高务名者靡然宗之,取陆九渊之简便,诋朱熹为支离,乞行天下,痛为禁革。”[5]二年会试,他们又借策问试题攻击王学。策问称:“朱陆之论,终以不合,而今之学者,顾欲强而同之,乐彼之径便,而欲阴诋吾朱子之学欤?究其用心,其与何澹、陈贾辈亦大相远欤?至笔之简册,公肆诋訾,以求售其私见。礼官举祖宗朝故事燔其书而禁斥之,得无不可乎?”[6]王守仁死后,他们还穷追不舍,指斥“王守仁事不师古,言不称师,欲立异以为高,则非朱熹格物致知之论。知公众论之不与,则为《朱熹晚年定论》之书,号召门徒,互相倡和,才美者乐其任意,庸鄙者借其虚声,传习转讹,背谬弥甚”。[7]因而,尽管王守仁功勋卓著,却不予恤典。与此同时,还以各种借口对王学门徒进行打击。史称其时“学禁甚严”,是为禁毁的序幕。
王守仁逝世后,湛若水以老师宿儒挺然特立而成为“心学”的旗帜,并赢得了王门弟子的广泛认同与尊重。其时,“学禁方严”,湛任职南京,仍不改建院讲学之习,和王门高足邹守益、河东学派的吕楠,“九载南都”,“共主讲席,东南学者,尽出其门”,[8]其势正盛。于是,反对派终于对甘泉先生及其所到之处建以讲学的书院下手了。
关于嘉靖年间的这次禁毁书院,《续文献通考》有过一个综合性的记述,为了交待事情缘由,还对明代书院政策作了简要的回顾,其称:
世宗嘉靖十七年四月,吏部尚书许赞请毁书院,从之。初,太祖因元之旧,洪武元年立洙泗、尼山二书院,各设山长一人。宪宗成化二十年,命江西贵溪县重建象山书院。孝宗弘治元年,以吏部郎中周木言,修江南常熟县学道书院。武宗正德元年,江西按察司副使邵宝奏修德化县濂溪书院。其时各省皆有书院,弗禁也。至帝十六年二月,御史游居敬疏斥南京吏部尚书湛若水,倡其邪学,广收无赖,私创书院,乞戒谕以正人心。帝慰留若水,而令所司毁其书院。至是,赞复言,抚按司府多建书院,聚生徒,供亿科扰,亟宜撤毁。诏从其言。[9]
但《明史》的《世宗本纪》、《湛若水传》和《许赞传》都不记其事。夏燮的《明通鉴》仅略载游居敬疏毁书院,不及许赞之请毁书院。沈德符著《野获编》记游居敬疏毁书院事甚详,《皇明大政纪》记许赞之毁书院事也很详实。兹分别摘录如下:
《明通鉴》卷五十七载:嘉靖十六年四月,“壬申,罢各处私创书院。时御史游居敬论劾王守仁、湛若水伪学私创,故有是命”。
《野获编》卷二《讲学见绌》载:“丁酉年(嘉靖十六年,1537),御史游居敬又论南太宰湛若水,学术偏陂,志行邪伪,乞斥之,并毁所创书院。上虽留若水,而书院则立命拆去矣。”
《皇明大政纪》载:“嘉靖十七年五月,毁天下书院。吏部尚书许赞上言,近来抚按两司及知府等官,多将朝廷学校废坏不修,别起书院,动费万金,征取各属师儒,赴院会讲,初发则一邑制装,及舍供亿,科扰尤甚。日者南畿各处,已经御史游居敬奉行拆毁,人心称快,而诸未及,宜尽查算,如仍有建者,许抚按据奏参劾。帝以其悉心民隐,即命内外严加禁约,毁其书院。”
《典故纪闻》卷十七也记载:“嘉靖时,御史游居敬请禁约故兵部尚书王守仁及南京吏部尚书湛若水所著书,并毁门人所创书院,戒在学生徒勿远出从游,致妨本业。世宗曰:‘若水留用,书院不奉明旨,私自创建,会有司改毁。自今再有私创者,巡按御史参奏。比年阳倡道学,阴怀邪术之人,仍严加禁约,不许循袭,致坏士风。’”[10]
需要引起特别注意的是,嘉靖书院之禁,不仅是针对湛若水一人的,王守仁也被指为罪魁之首。现在游氏之疏虽不可见,但从邹守益以王门高足身份与湛若水“共主讲席”之事,联系嘉靖八年(1531年)即王守仁逝世次年,世宗皇帝不顾功臣新丧之痛而批评“守仁放言自肆,诋毁先儒,号召门徒,声附虚和,用诈任情,坏人心术,近年士子传习邪说,皆其倡导”,[11]我们认为,《明通鉴》、《典闻纪闻》所记,更接近事实,理应引起重视。从整个事件的逻辑走向分析,也能清楚地看到,书院讲学才是招致禁毁的真正原因所在。当时朝廷的执政大臣们,有许多是反对王、湛之学的,他们对于王、湛的广建书院、聚徒讲学妄加罪名,实是为了在政治上和学术上进行压制。先是以“倡其邪学,广收无赖”的罪名毁闭王、湛私立的书院,随后又以“官学不修,别立书院”,“动费万金,供亿科扰”为借口,禁毁所有书院。
嘉靖禁毁对书院的危害,因有“虽世宗力禁,而终不能止”的记录,[12]一般皆认为不是很大,仅限于湛若水活动的南京地区,也仅针对湛若水所建的书院。其实不然。湛若水只是突破口,打击的对象还有王阳明及其讲学门人,由南京而及于全国。在湖南就有这样的例证。据万历《慈利县志》卷二记载:“月川书院在观嘉渚,嘉靖十年,知县刘长春建为庠士肄业之所。宇堂整饰,规制宏敞,有爱月堂、留月所、吸月湍、弄月矶,极为佳胜。寻以未经申详,当路革去。今废。”刘知县可能是位月神崇拜者,爱、留、吸、弄者皆为空中之月,浪漫而极有情趣,有意将书院建成人间月宫。可惜刚建六七年,即有禁令下达。于是“以未经申详”,而被“当路革去”。到万历年间,再遇权臣厉禁,宜乎当年地方志记作“今废”。
二、万历之毁:张居正痛恨讲学
万历禁毁书院,由内阁首辅张居正一手策划。这次禁毁书院的原因、经过和结果,史册有些记载,同时各地方志上记载也很多,可作为旁证。
《明史》卷二十载:“七年春正月戊辰,诏毁天下书院。”
《明纪》载:“七年正月戊辰,诏毁天下书院。自应天府以下,凡六十四处,尽改为公廨。”
《明通鉴》卷六十七载:“七年春正月戊辰,诏毁天下书院。先是原任常州知府施观民,以科敛民财,私创书院,坐罪褫职。而是时士大夫竞讲学,张居正特恶之,尽改各省书院为公廨,凡先后毁应天等府书院六十四处。”
张居正痛恨讲学,甚至“言之切齿”,是有其历史原因的。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开始,内阁大学士徐阶以阳明再传弟子在北京灵济宫大开讲会,自为盟主,请王门高足欧阳德、聂豹、程文德“分主之”,当时“学徒云集至千人,其时在癸丑、甲寅,为自来未有之盛”。两年盛会,轰动京师。三十七年,何吉自南京而来,“仍为灵济之会”,仍然推徐阶为“主盟”。[13]此时的徐阶,权势更重,及至嘉靖隆庆之际,他终于由大学士而成内阁首辅,执政近十年。上有所好,下必行焉。“一时趋鹜者,人人自托吾道,凡抚台莅镇,必立书院以鸠集生徒,冀当路见知。”[14]于是,建书院讲学就异化成巴结上司,希冀升迁的手段,失去了其原初之意。
作为内阁成员,张居正参加了当年的灵济大会,但印象不好而生厌恶。在《答南司成屠平石论为学》中,他讲到了这段经历,其称:“夫昔之为同志者,仆亦尝周旋其间,听其议论矣。然窥其微处,则皆以聚党贾誉,行径捷举,所称道德之说虚而无当,庄子所谓其嗌言者若哇,佛氏所谓虾蟇禅耳。而其徒侣众盛,异趋为事,大者摇撼朝廷,爽乱名实,小者匿蔽丑秽,趋利逃名。嘉隆之间深被其祸,今犹未殄。此主持世教者所深忧也。……仆愿今之学者,以足蹈实地为功,以崇尚本质为行,以遵守成宪为准,以诚心顺上为忠,兔鱼未获无舍筌蹄,家当未完毋撤藩卫,毋以前辈为不足学而轻事诋毁,毋相与造为虚谈,逞其胸臆以挠上德也。”[15]
万历初年,当张居正设法取代徐阶、李春芳、高拱而成为内阁首辅之后,他乘其改革雄风,禁讲学而废书院。三年(1575年)五月初三日,在《请申旧章饬学政以振兴人才疏》中,他首提“不许别创书院”的主张,其称:
圣贤以经术垂训,国家以经术作人。若能体认经书,便是讲明学问,何必又别标门户,聚党空谈。今后各提学官,督率教官生儒,务将平日所习经书义理,着实讲求,躬行实践,以需他日之用。不许别创书院,群聚徒党,及号招他方游食无行之徒,空谭废业。因而启奔竞之门,开请托之路。违者,提学御史,听吏部督察院考察奏黜,提学按察司官,听巡按御史劾奏,游士人等,许各抚按衙门访拿解发。[16]
张曾多次为自己不喜讲学而禁书院的主张辩解。他说:“今人妄谓孤不喜讲学者,实为大诬。孤今所以佐明主者,何有一事一语背于尧舜周孔之道。但孤所为皆欲身体力行,以是虚谈者无容耳。”[17]“吾所恶者,恶紫之夺朱也,莠之乱苗也,郑声之乱雅也,作伪之乱学也。夫学乃吾人本分内事,不可须臾离者。言喜道学者,妄也,言不喜亦妄也。干中横计去取,言不宜有不喜道学者之名,又妄之妄也。”[18]从这种辩解中,我们可以知道,张居正以“群聚徒党,及号招他方游食无行之徒,空谭废业”,来加害书院讲学,在当时就有人提出不同意见。但禁书院的真实意图是,防止书院师生“徒侣众盛,异趋为事”,进而“摇撼朝廷,爽乱名实”,危及其集权统治。因此,为了配合其“尊主权,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的以强权推行全面改革政策的既定方针,张居正不顾反对,继续他的禁毁行动。
万历五年(1577年),曾以“讲会乡约为治”的罗汝芳不听招呼,讲学北京广慧寺,“朝士多从之者,江陵恶焉”。[19]而随后,又发生“夺情”案,张以不遵回家守丧的礼制而受到猛烈批评,其中也包括何心隐、邹元标等讲学人士的批评,指其为“忘亲贪位”,“位极人臣,反不修匹夫之节”,使张对讲学“言之切齿”。七年春天,常州知府施观民以创建书院,被人告发科敛民财,正好也就成了厉行禁毁的一个借口。从此,不再是“不许别建书院”,而是“诏毁天下书院”,且必“芟革除根”而后快:“承示,查改书院并田粮事,一一明悉。必如是而后为芟草除根,他日亦不得议复矣。但军屯难以招买,只宜募军佃种纳粮,幸惟裁之。比审学政,精明风标,峻整旦夕,部议公平,必当为举首矣。慰甚。”[20]张居正对“查改书院”并变卖书院田粮的陕西学政李翼轩,是如此满意,并出主意将书院学田变作军队屯田,以求“芟草除根”,他日也“不得议复”。这不得不令人怀疑,其禁毁书院之举已杂入其个人私愤,而有泄恨报复之嫌。
由上可知,张居正执政十年,不论是由于国家的利益,还是个人的私心,其禁毁书院,不仅仅在万历七年,而是一项长期施行的政策,这从地方志自五年到十二年皆有记载的事实中也可以得到印证。兹据以制作成“万历禁毁书院情况一览表”。
万历禁毁书院情况一览表
院名 院址 禁毁时间与记事 资料出处 崇正书院 正定府(冀) 万历年间 光绪《畿辅通志》卷一百一十五 恒阳书院 正定府(冀) 废 松林书院 青州府(鲁) 毁废 《山东通志》 《图书集成·职方典》卷一百九十五 愿学书院 长清县(鲁)
三立书院 太原府(晋) 万历初奏毁 光绪《山西通志》卷七十六 河东书院 运城县(晋) 万历八年毁废 问津书院 叶县(豫) 万历初毁废 《图书集成·职方典》卷四百五十三 龙城书院 常州府(苏) 万历七年拆毁 《图书集成·职方典》卷七百一十四 《虞山书院志》卷一 文学书院 常熟(苏) 万历初毁,仅存言子祠 瀛山书院 遂安县(浙) 万历十年撤门额 道光《瀛山书院志》卷一 赵绍祖《稽山会约跋》 稽山书院 绍兴府(浙) 江陵柄政时废 涵江书院 兴化府(闽) 万历八年毁院卖田
瑞樟书院 建阳县(闽) 万历八年裁革 紫阳书院 婺源(皖)
李才栋《江西古代书院研究》第339页 赵绍祖《水西会条跋》 明经书院 婺源县(皖)
水西书院 泾县(皖) 江陵柄国,鞠为茂草 道源书院 南安府(赣) 万历初毁 光绪《江西通志》卷八十一、八十二 李才栋《江西古代书院研究》第339-340页 怀玉书院 玉山县(赣) 万历九年毁废 端明书院 玉山县(赣) 万历间毁废 东山书院 余干县(赣) 万历八年议革 叠山书院 上饶(赣)
象山书院 贵溪(赣) 万历八年改为象山祠 玉溪书院 贵溪(赣)
白鹿洞书院 星子(赣) 万历八年院毁田卖 濂溪书院 德化(赣)
绵江书院 瑞金(赣) 万历八年改为 社学 一峰书院 永丰(赣)
复古书院 安福(赣) 万历九年改名三贤祠 复真书院 安福(赣)
白鹭洲书院 吉安(赣) 改名湖西公署 筠阳书院 高安(赣) 万历初奉文毁卖
锦江书院 安仁(赣)
文江书院 吉水(赣) 万历八年卖为民居 惜阴书院 长沙(湘) 万历六年改为惜阴祠 赵宁《岳麓书院志》卷三 光绪《东安县志》卷四 清溪书院 东安(湘) 万历初改名景濂精舍 大科书院 广州府(粤) 万历九年毁 《图书集成·职方典》卷一千三百○六 刘伯骥《广东书院制度》第36页 铁泉精舍 广州府(粤) 万历朝毁拆 玉泉精舍 广州府(粤) 万历朝毁拆 天阶精舍 广州府(粤) 万历朝毁拆 西樵书院 广州府(粤) 万历朝毁拆 友仁书院 藤县(桂) 万历九年奉勘为民居 嘉庆《广西通志》卷一百三十七、一百三十八 橘园书院 岑溪县(桂) 万历十年复申毁书院令,废 敷文书院 宣化府(桂) 万历朝罢改为别署 大益书院 成都府(川) 万历五年议毁,后改为大儒祠 胡昭曦《四川书院史》97-99页 嘉庆《四川通志》卷八十 鹤山书院 邛州(川) 万历初改鹤鸣公馆 表中所录万历五至十二年间因张居正恶讲学而遭毁废改卖的书院计有45所,分布在今冀、鲁、晋、豫、江、浙、闽、赣、皖、湘、粤、桂、川等13个省区,范围较广,但主要集中在江右王门的活动场所江西、湛若水的家乡广东,而历来被视作整个事件始发之地的江苏,仅常州、常熟2所书院被毁,史书上所记应天府(今江苏南京地区)则一所也没有。这说明统计不够全面。如前述因禁毁书院而受表扬的陕西省就不见记录。据此可知,万历之毁,实际受害的书院远不止45所,甚至还要超过史志所记的64所,其危害不应低估,此其一。其二,此次禁毁的矛头主要是指向讲学,张居正恶讲学而毁书院的文献资料,以及统计数集中在讲学事业发达的赣粤两省等方面都可以得到印证。科敛民财,即经济问题是次要的,从经济、民生的角度来讨论禁毁书院不属正途,张氏之本意在夸大经济之害,为禁毁寻求更动人的借口,是一种斗争的策略。因此,我们不能由经济出发来评价此次禁毁事件,而必须将其定位于恶讲学而毁书院。从本质上,万历之毁书院和嘉靖、天启之毁书院是没有区别的,皆在禁锢学术自由,同样应该受到批判,没有理由为它开脱。[21] 应该说,张居正的书院政策经历了一个从开始反对空谈废业,不许别创书院,希望重振官学教育,到最后为保护自己的政治利益而不惜禁学毁院的这样一个思路历程。对于这种以禁书院来重振官学,尤其是以拆毁书院而封杀天下讲学、清谈议政自由的举动,在当时就遭到很多人的反对、抵制。万历十年(1582年)他死后不久,朝廷即颁旨:“凡天下书院,俱准复之。”拨乱反正,基本结束了这一错误主张。虽然,在十二年我们还能见到福建龙溪县因革私创书院之诏,而将观澜书院改作孔氏家庙的记录,[22]但权臣余威抑或政策的惯性而已,阻止不了张居正恶讲学而毁书院时代的结束。 三、天启之毁:魏忠贤残害东林 一代名相张居正,是中国历史上最有作为的政治家之一,也是难得的改革家,万历前十年尽管有不少问题存在,但毕竟还是一个富有朝气的振兴的时代。张氏身后,明王朝政治日益腐败,社会矛盾激化,很快走向衰落。政坛上,万历皇帝以挣脱权臣的约束而放纵自己,集酒色财气“四病”于一身,深居宫中,尽情游乐,大肆敛财,不理朝政,大臣们则因循唯诺,无所作为,以求自保。其结果是,政府失职而混乱,朝纲不整,官吏们“报君之心已灰,纳贿之门如市”。[23]对国计民生漠然视之,并且为了谋取更多的利益,而日渐结党营私,形成所谓浙党、宣党、昆党、楚党、秦党、蜀党等派系。 与此同时,民间书院讲学之风日盛,到万历末年形成了东林、关中、紫阳、江右四大书院群体。讲学之人,多为政治斗争中被清洗的正直官员,尽管他们惩于嘉靖、万历禁毁教训,有意在书院规章中规定,不议时政,不谈朝廷、郡邑得失,但一本出为忠臣、处则风范地方之圣训,从“事即是学,学即是事,无事外之学”的学术原则出发,书院仍然免不了“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进而成为清议、公正的化身。再加反对派的打压与摧生,书院就由讲学之所,日渐变成具有社团性、政治性的社会民间组织,并被人冠以“东林党”之名:恶者欲以东林名“党”而加讨灭,善者则以同志而聚于东林名下。尤其是经过(李三才)入阁、京察、梃击、红丸、移宫几大政治事件之后,东林书院也就成了天下讲学书院的代名词,并与东林党画上了等号。 天启初年,宦官魏忠贤与熹宗乳母客氏勾结成更为黑暗的阉党集团,他们控制特务机关东厂、锦衣卫,荼毒人民,擅权乱政,引起东林党人的愤慨。于是,两者的对立就不可避免,终于酿成惨烈的东林党案,并由东林党而殃及天下东林讲学书院,明代书院遭遇到了第三次禁毁的劫难。 天启禁毁书院是由魏忠贤及其爪牙一手制造的。天启四年(1624年),阉党开始发难,乔应甲一月之内连上十三疏,攻击曾受顾宪成援救的淮抚李三才,指其为东林党党魁,称“东林得淮抚则暗有所恃,淮抚得东林则两有所扶”。[24]张讷则参劾吏部尚书赵南星,牵连17人被革职。一时之间,竟成参究东林官员之疏时上、处分之章日下的局面,十分恐怖。 天启五年(1625年)正月,阉党“十孩儿”之一的兵科给事中李鲁生,以“假道学不如真节义”为理,建议将京城首善书院匾额联对全部撤去,改为“忠臣祠”,奉祀辽阳阵亡将士。五月,御史周维持向魏忠贤奏报:“严斥邪党,不许别创书院,群聚朋徒。乞敕中外,并将旧日所建书院,不论省直府县,立时改毁。”[25]七月,御史倪文焕以“东林巨魁”为名,参劾李邦华、李日宣、周顺昌,“毁其讲学书院”。又以首善书院虽已改为褒忠祠堂,但书院碑记尚存,可能给讲学之人留下旗帜,“请碎讲院碑”。行旨:“其私创书院匾额虽去,碑记犹存,著礼部即毁碎回奏,以为聚徒植党之戒。”[26]于是,首善书院石碑尽数毁碎。京城首善书院的被毁,可以视作阉党禁毁书院的全面开始。 八月,素有“魏忠贤鹰犬”之称的御史张讷,奏请毁拆全国书院。此疏说全国书院最盛者为东林、关中、江右、徽州四处。东林书院“其来已久,乃李三才科聚东南财赋,竭民膏血为之修建者,良田美宅,不下数十万金。孙慎行、高攀龙辈窟穴其中,以交结要津,纳贿营私,皆是物也。如租佃户高转逊编朴千余,从来硬不完纳。近日借口灾伤,逋欠尤多,有司不敢问”。又说冯从吾开办关中书院侵占官地民田一千三百多亩,徽州书院日常供输之费高达巨万金,江右书院是借东林为己声张,都是操柄误国。在编造罗织这些罪名之后,张讷转而针对书院其人、其事、其言大肆攻击,并提出禁毁要求,其称: 书院虽有数处,而脉络总之一条。南北相距不知几千里,而兴云吐雾,尺泽可以行天。朝野相望不知几十辈,而后劲前矛,登高自为呼应。其人自缙绅外,宗室、武弁、举监、儒吏、星相、山人、商贾、技艺,以至亡命罪徒,无所不收。其事则遥制朝权,制肘边镇,把持有司,武断乡曲,无所不为。其言凡内而弹章建白,外而举劾条陈,书揭文移,自机密重情,以及词讼细事,无所不关说。数年以来,民生不得安堵,疆圉不得宁帖,朝廷不得收正人之用,而受嘉言之益,谓非若辈之为祟耶!而不特此也,其巧借最大题目以钳轧人口,一空善类,如指梃击,指进丸,指移宫,敢于启衅宫闱,首发大难,而一时聚讼纷纷,翻腾清世,直蒙两朝以不白,而亏损皇上之孝思。今虽改正实录,宜布史馆,而当日礼卿娓娓千言污蔑先朝,可终置不问乎?伏乞敕下各省直抚按官,但凡有书院处所,尽数拆改,将房屋田土逐一登报,亟行变价,解助大工,不许隐漏。其或现任官员,有枉道会讲,骚扰一方者,严加禁止。至若孙慎行、冯从吾、余懋衡三大头目,位尊势重,未经处分,恐根株不拔,引蔓牵藤,为害更烈,乞圣断施行。 得到张讷奏疏后,魏忠贤即下矫旨,拆毁书院,惩处书院讲学之人。其称: 这都城书院改作忠臣祠,久已有旨令改,如何到今尚未具复?其东林、关中、江右、徽州一切书院,俱著拆毁。暨田土房屋,估价变卖,催解助工。本内有名如邹元标,少负忠名,出山潦倒,其身虽死已久,然巨奸依势之恶尚存。著削了籍,仍追夺诰命。外如孙慎行、冯从吾、余懋衡名虽假乎理学,行无异于市井,或通关节,而居之不疑,或躬窝主,而靦颜无耻。甚至假仙惑世,吞产谋孤。读此令人发指。此三员都著削了籍为民,仍追夺诰命。……河东巡盐御史,既例不入陕,独以会讲而入,靡费公私,俟回道时都察院考核示惩。[27] 从上引张讷之疏和魏忠贤矫旨中可以看出,东林书院之毁是和东林党人有关的诸多政治事件相联系的,阉党将东林书院和东林党捆绑在一起,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 事实上,八月,阉党在京城就残杀了杨涟、左光斗等“东林六君子”。从此冤狱大兴,他们编制《东林党人榜》、《东林朋党录》、《东林点将录》、《东林协从》、《东林同志录》等,以“东林遗奸”、“东林羽翼”、“东林鹰犬”、“东林帮手”、“东林嫡派”、“东林邪党”、“党附东林”、“结党东林”、“卖身东林”等“罪名”对付一切反对势力,搞“生者削籍,死者追夺,已经削夺者禁锢”,东林书院和东林党遭到万劫不复的残酷打击。 天启六年(1626年)二月,徐复阳上疏请将已经改为忠臣祠的首善书院移建于城外,以拔除“党根”。其称:“党有根,斯有孽。有根之人,有根之地,人已褫夺,地可复腥膻乎?”“与其议改,毋宁议移。”“况京师一移,则海内书院认敢不毁。必如是而后潜伺之阴谋可杜也。”[28]这件事,在《明史·魏忠贤传》中,被记作“徐复阳请毁讲学书院,以绝党根”。三月,高攀龙、周起元等“江南七君子”罹难。四月,魏忠贤借“开读”事件,再令将“苏常等处私造书院尽行拆毁,刻期回奏”。[29]四月二十八日,应天巡按徐吉发出十万火急票牌,责令无锡县官吏,“即便督同地方人等,立时拆毁。拆下木料,俱即估价,以凭提解,不许存留片瓦寸椽”。[30]五月初旬,一代名院,全部夷为平地。[31] 对于天启之毁,明清之际人孙承泽曾有过一个综述性记载,颇能反映当时讲学与党禁何以联系到一起的情况,兹引录如下: 有明盛时,各省俱有书院,自张江陵为政,始行禁止。江陵殁后,复稍稍建置,其著名者如江西之仁文书院,陕西之关中书院,及无锡之东林书院,而东林为盛。至天启中,京师始有首善书院。然人不知有各处书院也,而统谓之东林,又不知东林所自始也,而但借此二字以为排陷君子之具。东林书院者,乃明(引者按:“明”为“宋”之误)杨龟山先生讲学之所也,后废为寺。顾泾阳先生自吏部罢归,购其地建杨先生祠,同志者相与构精舍居焉。至甲辰冬,始与高忠宪数公开讲其中,立为讲会,一以考亭白鹿洞规为教。然躬与讲席者,仅数人。时泾阳先生已辞光禄之召不赴,于新进立朝诸公漠无与也。适忠宪起为总宪,风裁大著,疏发御史崔呈秀之赃。呈秀遂父事忠贤,日嗾忠贤曰:“东林欲杀我父子。”忠贤亦不知东林为何地,东林之人为何人,辄曰东林杀我。既而杨、左诸人攻珰,珰益信诸人之言不虚也。于是,有憾于诸君子者,牵连罗织以逢逆珰之恶,锒铛大狱,惨动天地。于是,首毁京师首善书院,而天下之书院俱毁矣。[32] 天启之毁书院,以政治上迫害东林党人为主要目标,遭到毁拆的书院,相对比万历时期要少,其能辑录得到的,除无锡东林、京师首善、徽州紫阳、西安关中、江右仁文等5所书院之外,还有徽州地区的5所,即婺源的紫阳、福山书院,休宁的还古书院,黟县的中天、林应书院;江右地区的15所,它们是乐平泊阳书院,玉山怀玉书院,德化濂溪书院,进贤征士、钟陵、栖贤书院,铅山鹅湖书院,浮梁双溪书院,南昌友教、正学书院,安福复古、复贞书院,庐陵白鹭洲书院,太和萃和书院,高安筠阳书院;以及江苏嘉定县之明德书院改为劝农公所。[33]四者合计26所,其数虽少,但当明末王朝衰落之时,书院历经一毁二毁而后三毁,遂一蹶不振,走向末路。 四、禁毁笼罩下的明季书院 明代中后期近百年时间内,书院连遭嘉靖、万历、天启三次禁毁,其所受到的打击非常严重,这对书院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一方面,它从总体上完结了书院蓬勃发展的强势。而另一方面,又强化了书院的社团性质,并衍生出其政治性特色。 嘉靖之毁书院,主要针对王、湛讲学。从统计数据上看,嘉靖一朝建复书院596所,是明代历朝中最多的,其年平均数为13.244所,也是最高的,这说明书院的发展正处在巅峰状态。这哪里是“虽世宗力禁而终不能止”的问题,分明是越禁越多。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论者多认为这是王门弟子以“师虽殁,天下传其道者,当有人也”的精神,“联讲会,立书院,相望于远近”,而强力反弹的结果,是一种“官方越禁,民间越办”的逆反心理的结果。这种判断,从大方向上讲是对的,但又有可以补充之处。这时的王、湛门人不都在民间,出任地方官、朝官的大有人在,各级官府所建的书院,占57%到68%的比例。尽管这些政府官员或为王湛门徒,或为王湛之学的信奉者,但我们不能完全将其归为“民间”,因为他们创建书院毕竟是动用了各级政府的资金与资源,因此也就很难说是“官府越禁,民间越办”。这是一方面,而另一方面,尊奉王、湛的地方官,又不能简单地将其不加区别地归于“官府”。我们必须注意到,在对待王、湛讲学这一问题上,他们和中央政府之间存在的不同意见甚至是矛盾的地方。这说明,地方和朝廷没有保持一致。地方官府的保护、支持乃至直接经营,才是嘉靖年间越禁书院越多的主要原因所在。待到徐阶以内阁首辅主盟京师,大开讲会时,“凡抚台莅镇,必立书院以鸠集生徒”,这才出现了中央和地方的一致,成就了嘉靖、隆庆长达50年的书院高速发展。 然而,嘉靖之毁对书院的发展不是没有伤害的,朝廷发出的不完全是“空头禁令”,尽管王、湛之学流布天下,可以抵消这种伤害,但禁毁书院的疾风骤雨,并没有随嘉靖十六、十七年两次具体行动而转瞬即逝,以政治上莫须有的罪名禁毁书院的专利被发明出来之后,就成了书院发展永久的内伤。明显的例证是,湛若水在正德十五年(1520)制订《大科训规》时,就规定:“朝廷立有太学及府州县学,所以教养人材甚密。本山书院,不过初为退居求志之地,四方儒士因而相从,间有生员向慕而来,亦所不却。但只可以请假养病行之,盖提学师乃朝廷所立之师也,辞师以从师,于义理恐有碍。”[34]这说明,这位所到之处必建书院的大师,对处理书院与官府学校之间的关系有着清醒的认识,其处理也应该说是得当的。但后来反对者的奏疏中,却有“多将朝廷学校废坏不修,别起书院”的指责。这说明,对书院讲学的禁锢是可以不需要理由的。如此风气,谁又能说不会影响书院的发展呢?讲学的书院被拆毁而人却被皇帝慰留南京的湛若水,最终还是选择了致仕回家,这难道不是压力的结果吗?因此,至少我们可以合理地推测,如果没有禁毁事件的发生,嘉靖年间的书院总数会更多,发展速度会更快。 万历之毁,缘于对讲学的憎恶,由权相张居正强力推行,而且持续时间至少是五年以上,书院所受的打击是严重的。显而易见的是64所书院改作公廨的文献记载,以及我们所能辑录到的各地遭到禁毁的46所书院,伤痕遍布于十余个省区,其真可谓不轻。统计数字也能说明问题。万历一朝建复书院总数295所,虽居明代第二位,但年平均数只有6.276所,位次嘉靖、隆庆、正德之后,落到了第四位,发展速度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可以说,张居正的禁毁,彻底断送了明代书院因王、湛讲学而蓬勃兴盛的大好局面。从此,书院由盛转衰,走向下行之路。 天启之毁,由政治斗争而殃及书院,纯然出于阉党魏忠贤的祸国贼民之心,连张居正时代重振官学、统一思想、以利改革的借口也不用再找,毫无理由可言。由“东林欲杀我”而还以残杀东林,拆毁殆尽,片瓦寸椽不留,可谓残忍而血淋。本来已经走在下坡路上的书院,经此一劫,就再也不可挽回地滑向低谷了。 据统计,天启年间全国也新建了21所书院,其中还包括颇具气象的京师首善书院。但终究经不住统治集团内部激烈党争的折腾,到魏忠贤矫旨尽毁天下书院,不但新建书院扫地以尽,而且相当一批旧有书院也遭到拆毁的命运。崇祯初年,魏忠贤垮台,经御史刘士佐等人疏请,诏令兴复天下书院。于是,全国新建书院84所,重建2所,合计86所,总数列弘治之后居第五位,年平均数列成化之后居第六位,也算有了一点起色。但此时的明王朝,在关外清军和关内李自成、张献忠农民起义军的联合打击之下,已是摇摇欲坠,书院振兴无望,并和明王朝一起在兵火中走向灭亡。 如上所述,嘉靖初禁,抑制了书院发展的强劲势头;万历再禁,终结了书院的兴盛局面;天启三禁,书院几乎气绝。好不容易由王、湛两位大师讲学而带来的明代书院的辉煌,就这样一步一步地被断送,这就是三毁书院所带来的最直接的后果。 注释: [1]明·张凤羾《夹江县平川书院记》,同治《嘉定府志》卷四十四。 [2]明·杨名斗《武信书院记》,嘉庆《四川通志》卷八十。 [3]陈元晖等《中国古代的书院制度》第77-86页,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1;史明《明末书院的创建与毁禁》,载《齐鲁学刊》1996年3期。 [4]明·黄绾《阳明先生行状》,见《王阳明全集》卷三十八,第1424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5]《明纪》卷二十八。 [6]清·顾炎武《日知录》卷十八。 [7]《明纪》卷三十。 [8]《明儒学案》卷八,《河东学案下》,第138页,北京:中华书局,1985。 [9]《续文献通考》卷五十。 [10]邓洪波等《中国书院史资料》第811页,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 [11]《明世宗实录》卷九十八。 [12]明·沈德符《野获篇》卷二十四。 [13]《明儒学案》卷二十七,《南中王门学案三》,第618页。 [14]明·沈德符《野获篇》卷二十四。 [15]《张太岳文集》卷二十九。 [16]《张太岳文集》卷三十九。 [17]明·张居正《答宪长周友山讲学》,见《张太岳文集》卷三十。 [18]明·张居正《答宪长周友山讲学》,见《张太岳文集》卷三十一。 [19]《明儒学案》卷三十四,《泰州学案三》。 [20]明·张居正《答陕西学政李翼轩》,见《张太岳文集》卷三十一。 [21]任冠文《论张居正毁书院》,意在为张氏开脱,既低估其危害,又夸大其对万历改革的积极作用。文载《晋阳学刊》1995年第5期。 [22]乾隆《龙溪县志》卷四。 [23]《明神宗实录》卷四百五十。 [24]《明熹宗实录》(梁本)卷四十九。 [25]清·庄廷鑨《明史抄略·哲皇帝本纪下》,《四部丛刊》本。《明嘉宗实录》卷五十八所记文字稍异,作“将党人旧日凡有倡建书院,不论省直州县,立时改毁”。 [26]《明熹宗实录》卷六十一。 [27]以上张讷之疏及魏氏矫旨,见《明熹宗实录》卷六十二。又见《明熹宗七年都察院实录》卷十。 [28]《明熹宗实录》卷六十八。 [29]《明熹宗实录》卷六十六。 [30]清·许献等《东林书院志》卷十八。 [31]以上东林书院禁毁情况,参见朱文杰《东林书院被毁经过》,载《东南文化》,1997年3期。 [32]清·孙承泽《书院考跋》,见《畿辅通志》卷一百一十二,文渊阁四库丛书本,第506册,第696页。 [33]见李才栋《江西古代书院研究》第354页,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3;陈元晖等《中国古代的书院制度》第85-86页;柳诒征《江苏书院志初稿》。 [34]明·湛若水《大科书堂训》,见《甘泉文集》卷六。 原载朱汉民、李弘祺主编《中国书院》第七辑,湖南大学出版社,2006年12月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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