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洪武十八年到洪武二十八年,皇帝与百姓密切配合,严厉打击贪污腐化。那个时候,几乎无日不杀人。有些衙门,因为官吏被杀太多,没有人办公,朱元璋不得不实行“戴死罪、徙流办事”的办法,让判刑后的犯罪官吏,带着镣铐回到公堂办公。
他不仅动用刑狱,严加惩处,而且还法外加刑。罪行严重的,处以墨面文身、挑筋、挑膝盖、剁指、断手、凌迟、族诛等各种酷刑。
不幸在洪武时代做官,真是一件极为危险的勾当。据说,皇帝每天上朝,如果把玉带高高地贴在胸前,这一天杀的人就少一些;如果把玉带低低地按在肚皮下面,这一天准得大杀一批,官员就吓得面如土色。在这种恐怖气氛中,不论大官小官,个个胆战心惊,不知什么时候就有大祸临头。传说当时的京官,每天清早入朝,必与妻子诀别,到晚上平安回家便举家庆贺:又活过了一天。
原来是天底下最热爱做官的读书人此时也视仕途为畏途。他们“以溷迹无闻为福,以受玷不录为幸”,“多不乐仕进”。家里若有好学之子,反而怕被郡县所知弄去当官,就叫他们休学种地。有的为了避免被强征出仕,至自残肢体。
不少人在时过境迁之后,回想起洪武朝的情景,还心有余悸。如当时监察部副部长左佥都御史严德珉,在洪武朝因病要求辞职,朱元璋怀疑他是装病,将他黥面发配到广西南丹,后来遇赦放还,活到宣德朝,回忆起当年的经历,说先时国法甚严,做官的常保不住脑袋,这顶破帽不好戴啊!说完还北面拱手,连称:“圣恩!圣恩!”
能得到“圣恩”的人太少了。不少受过朱元璋多次表彰的清官,也因为牵连到冤案中送了命。户部尚书滕德懋被人举报为贪污,朱元璋迅即把他处死,之后剖开滕的肚子,想看看这个贪官肚子里都有些什么。孰料剖开之后,发现里面全都是粗粮草菜,只好悻悻地长叹一声:“原来是个大清官啊!”
朱元璋清楚地知道自己杀的人里有许多无辜者,然而他的原则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归根结底:他要的是一个纯而又纯的与贪污绝缘的官僚队伍,要的是不惜任何代价实现一个在别的皇朝没能实现的人间奇迹,而不是什么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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