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雨夜驾车撞倒行人后离去,民警调取几十个监控找到他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22日讯(记者 虢灿 实习生 宋星雨 刘晨卉) 雨夜行人被撞倒地,而附近没有交通监控,没有目击者,现场没有散落物,连伤者本人都不知道被什么车给撞了。7月12日晚,这样一起事故发生在长沙鸭子铺路,而在民警大量走访和视频排查下,最终锁定一辆红色高尔夫小车,肇事司机主动投案。今天上午,开福交警通报了该案。
事故:雨夜行人打伞过马路被撞
7月12日晚8点左右,开福交警大队122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鸭子铺路文化创智园路段的双黄线处,有人被撞倒在地,肇事车辆却不见踪影。 “当天晚上下着大雨,现场没有车辆的任何散落物,没有目击者,没有路面监控。”民警回忆说。而在医院的伤者彭女士只记得自己横过马路的方向,撞她的车子颜色、车牌都记不清。 民警开始在周边走访,终于在事发路段附近的一个工地上,发现有个民用摄像头恰好拍到了事发过程。画面显示,彭女士撑着伞,由南往北横过马路时,一辆红色两厢小车正好驶过该路段,车辆一侧的后视镜撞上了彭女士的后背,彭女士随即倒地,但小车没有丝毫停留继续往前走,消失在画面中。由于角度和画面的原因,没能看得清该车车牌。 办案民警一路视频追踪,在调取周边路段几十个监控后,终于在月湖大市场附近的一个监控中成功捕捉到嫌疑车辆的一张清晰的照片,湘AK**J0红色高尔夫小车。车主自首:事发时正在看手机
民警根据车牌信息联系上车主,车主是一名女性,她称该车平时是老公驾驶。7月17日,肇事驾驶员朱某到开福交警122中队自首。朱某是永州人,今年30岁。朱某称,事发时,他正用手机发短信给朋友,他感觉撞上了什么东西,因为看不清楚是撞上了人还是栏杆,心存侥幸之下,就驾车逃离了现场。
开福交警大队122中队民警李程介绍,目前,案件还在调查当中,伤者彭女士骨折,身上多处擦伤,如果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朱某将被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鉴定结果为重伤,他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朱某当时不驾车离开现场,就不会有今天这个结果。”李程说。他提示广大驾驶员,若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拨打报警电话。发生事故后逃逸,不仅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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