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问题的提出
不论在先秦巴史、巴文化还是巴蜀文化、巴楚文化的研究中,学术界首先面临着一大难题,那就是如何解决巴与巴文化的内涵问题,如何界定巴文化的时空位置、表现形态和族属问题。长期以来,学者们由于从不同视角、不同时空关系上去理解巴与巴文化,所以歧见纷出,聚讼难平,至今在许多基本问题上仍远未达成共识。综括学者所论,学术界对于历史文献上记载的巴,在古国和古族方面,大体上有宗姬之巴、廪君之巴、宗国巴夷之巴、枳巴、楚威王所灭之巴等不同认识;在地域方面,有汉水上游陕南地区、江汉平原、川东鄂西等不同看法;或认为先秦时期的巴是一个统一的巴族和巴国,或认为古代数巴并存,并没有一个单独的、统一的巴族和巴国,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而在考古学上,由于近年三峡考古的若干新发现,学术界又提出了考古学上的早期巴文化问题,与上述尚未解决的问题相互交织,使巴文化的问题变得更加错综复杂,难以缕析。可以说,巴文化的问题已经成为先秦史上最复杂、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
笔者曾经指出,巴是一个内涵复杂的现象,不可作单一文化和地域的理解。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认识,作为地域名称,巴的内涵相当丰富,包容面相当广阔。由于古代以川东鄂西为中心,北达陕西汉中,包有汉水上游西部地区和嘉陵江以东地区,南极黔涪之地,包有黔中和湘西地区在内的一大片连续广袤的地域通称为巴,所以古代居息繁衍在这片地域内的各个古族也就通称为巴,并由此派生出巴人、巴族、巴国、巴文化等概念。从这个意义上看,巴这个名称包有地、人、族、国、文化等多层次的复杂内涵,是一个复合性概念。因此,要深入研究巴文化,必须首先从它的内涵入手,对它的不同层面进行分析,否则就没有讨论的共同基础。对于巴楚文化研究来说也是如此,如果没有认清巴文化的内涵,那么巴楚文化自然也就无从谈起。
巴国迁徙示意图
二、巴史源流与巴国文化
巴国文化是一个古国文化的概念。所谓巴国文化,其中的“国”和“文化”,大致相当于苏秉琦先生所说的“古文化、古城、古国”的概念,也即是夏鼐先生所说历史时期的考古学文化应当用族名或朝代名称来表述的意思。不过,巴国文化并不仅仅是一个考古学文化概念,从历史学上说,它应当是特指巴国王族及其宗室子弟的文化,不包括巴国疆域内各被统治者族群的文化,这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将在本文后面加以论述。
讨论巴国历史与文化,主要是讨论其中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起源问题,二是族系问题,三是地域问题。三个方面的问题都很复杂,本文仅扼要阐释个人的观点。
有关巴的起源,传说甚多,据文献的记载,至少有四种传说流传于世。其一是《华阳国志·巴志》记载的“黄帝,高阳之支庶”;其二是《山海经·海内经》记载的“西南巴国”,为太白皋之后;其三是《山海经·海内南经》记载的“丹山之巴”;其四是《世本》记载的“廪君之巴”。四种传说均有不同的材料来源,并且取材古远,因而引致学者们对巴人起源与族属的种种不同看法。然而,如果我们细审这四条材料,就会发现,虽然它们对巴的族属有不同的论述,但是有一点却是大致相同的,那就是在地域上都共同把巴大体定位在北起汉水上游,南至清江流域,东起宜昌,西达川东这样一个地域范围内,而这个地区又恰与《华阳国志·巴志》所记述的巴地的范围大体一致,均属巴国疆域前后变迁的范围。但是,从巴国文化即巴王族及其宗室子弟文化这个角度看,四条材料中除《华阳国志》外,均不符合巴国文化的概念。
史载巴王族出自姬姓。《左传》昭公十三年记载楚共王之妻、平王之母为“巴姬”,《史记·楚世家》所记亦同。根据古代“妇人称国及姓”(《史记·吴太伯世家》索隐引周礼)之制,巴为国名,姬为国姓,所谓“巴姬”就是嫁于楚的姬姓巴国之宗室女。《华阳国志·巴志》明确记载说:“武王既克殷,以其宗姬封于巴”,又说:“(巴国)封在周,则宗姬之戚亲。”这就确切表明巴王族出自姬姓集团,与周人同姓同宗。显然,由于西周分封其宗姬于巴而有巴国或巴子国,因此所谓巴国文化,它的起源实应是指宗姬巴国的王族系统的文化起源,而与风姓的太白皋、丹山之巴和出自巫诞的廪君之巴的文化无关,不能混为一谈。
巴国王族既与周人同姓同宗,那么《华阳国志·巴志》所载巴为“黄帝、高阳之支庶”,“巴国远世,则黄炎之支”就是确凿有据的,而《巴志》以巴国王族为主体叙录巴国、巴人、巴地、巴文化,也是十分确切的。
有关巴国立国的最早记载,目前所见资料可以追溯到商代,此即殷卜辞中所见的“巴方”、“巴奠(甸)”,方者国也,甸者侯甸男卫之甸也。“巴方”卜辞多属第1期卜辞,“巴甸”卜辞则属2期或以后的卜辞,这表明了巴从独立方国演为殷代甸服的历史事实。倘若要谈论巴国文化的起源,那么殷卜辞中所记载的“巴方”就是当前所能追寻到的巴国文化的上源。至于此前是否有一个独立存世的巴国,尚无材料可以论及。
殷末周初,巴国参与武王伐纣,《华阳国志·巴国》记载巴师为伐纣前锋,“歌舞以凌殷人,前徒倒戈”,以胜利之师受西周王室分封,“武王既克殷,以其宗姬封于巴,爵之以子”,成为周王室控临南土的一支重要力量。《左传》昭公九年说:“及武王克商,……巴、濮、楚、邓,吾南土也”,巴为南土诸侯之首,同周王室陆续分封在成周以南、汉水以北的“汉阳诸姬”一道,构成捍卫周室、镇抚南国的坚强军事防线,是为“天下之显诸侯”(《荀子·儒效》)。
春秋时代,王纲解纽,诸侯逾制,巴国“虽奉王职,与秦、楚、邓为比”(《华阳国志·巴志》),但亦图谋东出汉东,扩张江汉,因而一度与楚结成联盟,扫荡江汉间小国。后来盟约破裂,巴与楚反目成仇,数相攻伐,从《左传》哀公十八年(公元前477年)以后即不再见于春秋历史。据《华阳国志·巴志》所记,公元前477年以后,“楚主夏盟,秦擅西土,巴国分远,故于盟会希”。紧接此句,《巴志》又说:“战国时,(巴)尝与楚婚,及七国称王,巴亦称王。”显然是把战国时代的巴国定位在长江三峡左右的川东鄂西地区,因此学术界均以巴国败于楚后,于春秋战国之际从汉水上源南下进入长江三峡地区,其后又受楚国兵锋威迫,最后沿江西上,退入川东地区。
由此可见,所谓巴国文化,若以起源论,是炎黄后裔的文化;若以族属论,是巴王族系统的文化;若以地域论,商周时期约在汉水上源今陕西东南汉中东部,春秋时期一度向东向南扩展,战国时期南移长江三峡今川东鄂西地区,战国中后期至川东,直至公元前316年为秦所灭。
从考古学的角度看,巴国文化可以巴县冬笋坝、广元昭化宝轮院和涪陵小田溪墓葬出土文物作为典型的巴式器物,均为晚期巴国文化之物。根据文化演变的一般规律往上追溯,湖北襄阳山湾东周墓葬内出土的柳叶形剑、内上阴刻虎纹的戈、隆脊带血槽的柳叶形矛,以及荆门出土的“兵避太岁”戈等,均属典型的巴式器物。年代早于川东所出同类器物。湖北枝江、宜昌等地近年也出土巴式青铜器,尤其清江河谷发现大量巴式青铜兵器。从巴式器物的分布范围及其年代早晚关系,不难看出巴国文化从汉中之东南迁三峡地区的历史陈迹,这与文献的记载是基本吻合的。若说巴国文化,它最典型的代表就是上述各地所发现的青铜文化。因此,考古学上的巴国文化是一支拥有相当文明水平的文化。
三、巴地族群与巴地文化
所谓巴地文化,是长江三峡川东鄂西之间的地域文化的总称。巴地,是一个地域概念,它并不标志族属,也不代表政体和文化系统,凡在这个地域范围内的古文化,均可统称为巴地文化,或其中的一员。史籍称长江三峡川东鄂西之交的地区为“巴”,如《山海经·海内经》等,均是指其地域名称,不是指族别和族称。至于为什么把这片地域称为“巴”,则有草名、蛇称、江山之形等多种说法,迄无定论。但不管怎样,“巴”作为地域名称是没有歧义的,通常所说古代“巴人”,也是泛指居于这个称为“巴”的地域范围内的人,而无须考虑其具体族别。
巴地史前文化是一个包容量很大的泛文化概念,考古学界一些学者所称的长江三峡地区的所谓“早期巴文化”,大致与巴地史前文化的概念相当,但不应称为“早期巴文化”,而应称为“巴地诸文化”或“巴地文化”,也可以依这个地域内各种古文化的特征划分为不同种系的不同类型,以类型来命名;或以文化属性命名,称为“某文化的某遗存”。
大家知道,在三峡地区古文化的发展时序上,从新石器时代到夏商时代经历了不同的发展时期,每一个时期当中总有一支文化席卷这个地区,在很大程度上排斥着当地原有的其他数支文化。新石器晚期这里是以大溪文化为主,分布广,内涵丰富。继后有红花套第四期文化,夏商时期又有朝天嘴类型文化、路家河文化、小溪口类型文化等等。对于这些文化的复杂关系和交替演进,即使仅从时序上看,也决不是“早期巴文化”这个单一考古学内涵或民族学内涵的概念所能涵盖得了的。举例来说,假如把朝天嘴类型视作“早期巴文化”,那么,当二里头时期的朝天嘴类型第三期遗存发生了大变异,被吸纳或让位于另一支文化以后,“早期巴文化”不是就归于消失了吗?可见,不能以“早期巴文化”来指称三峡地区的古文化。
另一方面,为某些学者所称的“早期巴文化”,其主要考古遗存包括巫峡以西的忠县洽井沟、巫山大昌坝遗址、江东嘴、南陵村、涪陵陈家坝子,川东长江上游支流嘉陵江流域的合川沙溪梁子、南充淄佛寺、阆中兰家坝,渠江流域的通江擂鼓寨遗存和西陵峡沿岸的朝天嘴类型文化,包括中堡岛上层、朝天嘴B区、路家河和白庙子的部分遗存、宜都毛溪套灰坑、红花套和城背溪上层的部分遗存等。从文化形态上看,川东长江沿岸和嘉陵江沿岸的各古文化遗存,其陶系与成都平原古蜀文化有若干共同特征,明显属于同一文化系统。从文化因素集结的多与寡、集中与分散、完整与零散等全面关系来认识,可以断定川东地区的上述文化因素是从成都平原古蜀文化即三星堆文化传播而去的,而不是相反。在西陵峡区至鄂西长江沿线的朝天嘴类型中,有四种主要文化因素群,其中乙群因素的形态特征是夹砂灰陶系,陶器有圜底罐、小平底罐、尖底杯、尖底钵、高柄豆、豆形器、鸟头柄勺等器物组合群,其器物数量几乎占据了西陵峡地区夏商时代文化遗存一二期的主要部分,其分布范围西接巫峡以西的三星堆文化遗存,东达江汉平原西边的江陵荆南寺。湖北考古界多认为是受到了成都平原以三星堆遗址为代表的古蜀文化的影响,实际上就是三星堆文化沿江东进所留下的文化遗存,可以称为“长江三峡的古蜀文化遗存”,而不是什么“早期巴文化”。
事实上,在长江三峡川东鄂西地区,史前至夏商之际并存着数支不同类型的考古学文化,数支文化的分布虽不是相互间壁垒森严,但却井然有序,判然有别,这种分布形态决不可能用其中任何一支文化来涵盖。因此,上古长江三峡应是某几大文化的边际交流区,夏商之际是从中原南下的二里头文化、从成都平原长江上游东进的古蜀文化和三峡原有古文化的边际接触交流区。由于这个地区在文献上称为巴地,所以从考古学上看,所谓巴地文化,就应当是长江三峡川东鄂西之间各种古文化的总称,是一个泛称概念,而不是专称概念。
历史时期的巴地文化,不像史前时期那样因族别不明无法判定其民族归属,由于文献可征,族群判然可别,因而可以从民族学上界定其概念。
根据古文献记载,先秦川东鄂西包括长江三峡和嘉陵江、汉水上游地区是众多族群的分布区。在西陵峡以东的清江流域,有源出巴氏子务相的廪君系统的文化(《后汉书·巴郡南郡蛮传》),有分布在川东至三峡的“濮、宗、苴、共、奴、獽、夷、延之蛮”(《华阳国志·巴志》),这几大族群构成巴地的主要民族,它们就是巴地文化的主体。
上述几大族群,若从族属上划分,可以划为三个大的民族集团,其中占主要地位的是濮系民族集团,另两个则分别属于华夏和越系民族集团。属于濮系民族集团的有濮、宗、苴、獽、夷、廪君等几大族群。其中的濮,当是春秋时代从江汉地区西迁入川东的一支濮人,分布在濮江,即今涪江一带。贝即板木盾蛮,为川东土著民族之一,分布在嘉陵江和渠江一带。苴人分布在汉中之南、嘉陵江西岸今广元昭化。獽、夷主要分布在巴东郡、涪陵郡,与清江流域“故出巫诞”的廪君蛮相互连接,均属古代濮系民族集团。奴即卢,其先祖出自妫姓,原属华夏集团,春秋战国之际从鄂西迁入川东。共人见于《逸周书·王会》,是古越人西迁入川的一支。
西周春秋时期巴地文化的主要特征可以大致概括如下:
(1)经济活动巴地各族有相当部分经营狩猎或渔猎,或与粗耕农业相结合的复合型经济。古渝水(今嘉陵江)流域的板木盾蛮,以狩猎为主,古以射白虎闻名于世,“以射白虎为业”,“世号白虎复夷”(《华阳国志·巴志》)。清江流域廪君蛮世称“浮夷”(《水经·夷水注》),清江为“鱼盐所出”(《后汉书·巴郡南郡蛮传》),廪君习用飞剑,可以表明也以射猎捕鱼为主要经济活动。三峡峡区则主要开垦耕种田,属较原始的刀耕火种型经济。《华阳国志·巴志》说:“三峡两岸土石不分之处,皆种燕麦,春夏之交,黄遍山谷,土民赖以充食。”此情此景至唐宋亦然。
手工业方面,巴地各族尚未能制造青铜器,川东地区曾发掘20多处古遗址,多为战国文化层紧压在新石器文化层之上,从而表明巴地各族在战国以前大多还在文明社会的门槛之外徘徊,这与前述巴国的青铜文明是根本两样的。
(2)交通巴地各族多居大河两岸,水上交通特别发达,交通工具主要是各种舟船。从文献记载看,廪君蛮“浮土舟于夷水”(《水经·夷水注》),“乘土船从夷水至盐阳”(《后汉书·巴郡南郡蛮传》)。从考古看,巴地发现大量木制船棺葬,船棺当仿自或就是墓主生前的交通工具。
(3)居住方式巴地各族以居干栏为主,即《华阳国志》所说“重屋累居”,又有“结舫水居”者。岭谷间族群亦习居干栏,“依树积木,以居其上,名曰干栏,干栏大小,随其家口之数”(《魏书·僚传》)。廪君族群初为穴居,有赤穴、黑穴,均为洞穴,后从山地迁河谷,滨水而居,其居住方式可能也是干栏。
(4)行为方式《华阳国志·巴志》记载巴地各族性情和行为方式,于“涪陵郡”下说:“土地山险水滩,人多戆勇,多獽、延之民,县邑阿党,斗讼必死,无蚕桑,少文学”;记载板木盾蛮说:“其人性质直,虽徙他所,风俗不变”;于“巴东郡”下说:“郡与楚接,人多劲勇,少文学,有将帅才”。尤其板木盾蛮,“多居(渝)水左右,天性劲勇”,皆刚勇好武,自先秦至南北朝均以耿直善战闻名于世。故《华阳国志》记载:“俗称:`巴有将’”,正是巴地人民行为方式的一般特征。
完整意义上的巴文化是巴国文化与巴地文化复合共生的地域文化概念。春秋战国之际巴国从汉水上游南迁长江干流两岸西陵峡、巫峡、夔峡地区和川东地区,成为当地各族的统治者,于是巴国文化与巴地文化始多元共生,从复合、耦合到融合,两种不同文化的空间构架由此基本重合。到这个时候,巴国文化与巴地文化才合二为一,在考古学上表现为巴国青铜文化与巴地文化(陶、石)相融合,从生活、生产用具到武器等诸方面形成为一个具有特色的完整的文化结构和系统。这个时候的“巴文化”才是完整意义上的、可以用“巴”来涵盖并指称国、地、人、文化的—个具有独立意义的文化概念,从而形成巴文化区。
巴文化区的地域范围,大致上北起汉中,南达黔中,东起鄂中,西至川中。它的基本特点:一是大量使用巴蜀符号,多刻铸在青铜器和印章上;二是巫鬼文化异常发达,以致在川东鄂西尤其三峡地区形成一个颇引人注目的巫文化圈,传奇甚多.来源甚古,与众不同;三是乐舞发达,人民能歌善舞,其青铜乐器以镦为重器;四是崇拜白虎(廪君蛮)与畏惧白虎(板木盾蛮)信仰的共生和交织;五是具有丰富而源远流长的女神崇拜文化传统;六是“其民质直好义,土风敦厚”,“俗素朴,无造次辨丽之气”,等等。
春秋战国之际巴文化形成后,巴文化区的地域构架同时基本稳定下来,历秦汉魏晋南北朝基本没有大的变动。隋唐以后文化面貌始发生较多变化,但在峡区及岭谷之间,其基本文化面貌则一直持续发展到近世。
未完待续……
作者简介:段渝,四川师范大学巴蜀文化研究中心教授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 ,主要从事巴蜀文化、先秦历史文化研究。
文//来自于《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年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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