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兵 资料图
江西抚州市宜黄县人民检察院6月26日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消息称,抚州市乐安县政府原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陈兵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抚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抚州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宜黄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陈兵,男,汉族,1968年8月出生,江西金溪人,大学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今年4月11日,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通报称,乐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陈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抚州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江西媒体《信息日报》6月18日报道称,乐安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6月17日上午在县人大五楼会议室举行。会议采用电子表决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接受陈兵辞去乐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辞呈;表决通过了免去陈兵的乐安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目前,宜黄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兵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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