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一男子特大贩毒,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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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一男子特大贩毒,死刑!

毒品一日不绝

禁毒一日不止

018年,文山州(市)公安机关侦破了“4·21”特大贩运毒品案,日前,涉案毒贩马某某被一审判处死刑。这是文山市开展禁毒斗争中获得的重大战果,更是为第三十二个“国际禁毒日”的到来献上一份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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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掌握贩毒线索

2018年4月初,文山市公安局禁毒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砚山县稼依镇的马某某将在文山境内从事大宗毒品贩运的犯罪活动。根据这一重要线索,在文山州公安局相关警种的大力支持下,市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立即展开全面侦查,随时掌握毒贩马某某的活动轨迹。

文山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元松

通过侦查发现,马某某经常出现于马关边境一线,有贩毒嫌疑。

迅速制定抓捕方案

2018年4月下旬,据前方侦查员报告,毒贩马某某近期将极有可能贩运大宗毒品进入文山市。文山市公安局根据前方侦查员反馈的情况,迅速制定了周密的抓捕方案,展开抓捕行动。

文山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元松

2018年4月21日,我局调集禁毒、刑侦、巡特警等50余名民警,到马关县金厂进行布控。

各参战警力按照行动要求,对马某某有可能途经的区域进行设伏,力争人赃俱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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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贩被判处死刑

2018年4月21日20时20分左右,当毒贩马某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从马关县金厂边境行驶到马白镇文都公路坝尾养护段路边时,进入了民警的设伏圈,指挥员果断下达了抓捕命令。

民警当即从其驾驶的一辆红色本田摩托车车尾货架上,查获红色“王老吉”纸箱包装的毒品可疑物二十块。经称量查获的二十块,净重为7013.6克。

经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涉嫌运输毒品罪。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日前,经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马某某一审被判处死刑。

今年缴获毒品11276.59克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开展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中,积极强化打击力度,牢牢把握打击这一主力拳头,始终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公安禁毒专业队伍缉毒核心战斗力作用,以“破大案、打团伙、摧网络、抓毒枭”为重点,强化专案侦查、深度经营和精确打击,全力侦办一批有影响力和震慑力的涉毒大要案件。同时,在常态化查堵上下功夫,深入开展堵源截流专项行动,以毒品查缉站、治安卡点为重点,全力做好日常化查堵工作。在严厉打击网络涉毒活动上下功夫,深入开展网络扫毒专项行动,强化互联网企业主体责任,加大打击、整治、宣传、管理力度,坚决遏制互联网涉毒违法犯罪。

从2017年以来,文山市先后成功打掉2017“12•2” 特大贩运毒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 人,缴获海洛因5块重 1870克;2018年元月9日,以女毒贩杨某某为首的犯毒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 人,缴获海洛因7块重 1789克。仅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就破获贩毒案件14起,抓获涉案人员18人,收戒吸毒人员69人次,缴获各类毒品11276.59克。

毒品一日不除

禁毒斗争就一日不能松懈

▍来源:非常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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