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勇案中的夫妻“皮条客”:妻子物色女学生 丈夫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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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勇案中的夫妻“皮条客”:妻子物色女学生 丈夫接送

河南尉氏县赵志勇强奸案近日引发关注。开封中院通报称,赵志勇已于6月4日被执行死刑,2015年5月至2017年1月,罪犯赵志勇与同案罪犯李娜共谋,李娜等人先后将25名未成年在校女生带至酒店或者赵志勇住宅,由赵志勇实施奸淫。

据此前尉氏县公安局通报及新华社报道,李娜的丈夫刘洪羊也参与作案,刘洪羊明知多名被害人系幼女或受李娜等人强迫与他人发生性关系,仍多次开车接送。目前李娜、刘洪羊犯罪使用的轿车已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郑州金水区法院判决书显示,来自河南尉氏县的夫妻李娜和刘洪羊2015年10月贷款购车后,未按规定偿还贷款,被担保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偿还垫付的3万余元贷款及违约金。

司法文书显示,车贷案中的李娜和刘洪羊均为90后,李娜为1994年出生,与此前媒体报道的赵志勇案中的李娜出生年份相符。被追偿车贷的李娜夫妇,疑似赵志勇案中的李娜夫妇。

上述车贷案审理时,被告李娜夫妇并未出庭。该案原告律师6月6日告诉澎湃新闻,他们此前并不知道李娜夫妇为何不出庭,“现在看来,他们人可能在监狱里,只能通过其他方式去执行这个案件了”。

夫妻“皮条客”:妻子物色并强迫女学生,丈夫驾车协助

赵志勇、李娜等强奸、组织、强迫卖淫、协助组织卖淫一案曾广受关注,李娜在该案中扮演主要重要角色。2017年4月2日,开封警方官微通报侦破赵志勇等人案,称开封尉氏县公安局根据举报,侦破一起强奸未成年人恶性案,抓获11名涉案人员,其中包括李娜、刘洪羊夫妇。

根据警方的通报,李娜夫妇均为无业人员。

据开封中院2019年6月4日发布的对赵志勇执行死刑的布告,2015年6月至2017年1月,赵志勇与李娜(女,已判刑)经共谋,由李娜到尉氏县的初中学校寻找年龄小的女学生供赵志勇奸淫。李娜纠集刘某等未成年人,采取殴打、恐吓、拍下体照片威胁等手段,先后强迫朱某等在校初中女学生与赵志勇发生性关系,其计25人32起,其中幼女14人19起。而刘洪羊(已判刑)明知李娜强迫在校初中女学生供赵志勇奸淫,仍驾驶车辆提供帮助。

开封中院6月5日的通报披露了该案另一个细节:李娜等人先后将25名未成年在校女生带至酒店或者赵志勇住宅,由赵志勇实施奸淫。

据2018年12月20日新华社报道,奸淫幼女的不止赵志勇,李娜还迫使多名幼女与周合鑫发生性关系。根据警方发布的破案通报,和赵志勇明面上的企业家身份一样,周合鑫也为私企老板。

2018年10月23日,开封中院作出判决,认定赵志勇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娜犯强奸罪、组织、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限制减刑;刘洪羊犯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周合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一审宣判后,李娜服判不上诉,赵志勇、刘洪羊、周合鑫不服,分别提出上诉。

12月20日,河南高院依法对被告人赵志勇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依法驳回赵志勇、刘洪羊、周合鑫的上诉,维持原判。

李娜、刘洪羊犯罪使用的轿车一辆、李娜犯罪使用的手机5部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案发后疑似被追偿车贷

李娜、刘洪羊夫妇疑似涉及一起汽车贷款纠纷。澎湃新闻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搜到的裁判文书显示,一起车贷追偿纠纷中的两个被告,也是一对来自尉氏县的夫妇,妻子为李娜,丈夫为刘洪羊:刘洪羊,男,汉族,1991年2月18日生,住河南省尉氏县;李娜,女,汉族,1994年9月17日生,住河南省尉氏县。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赵志勇案中的李娜,也是1994年出生。

据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判决书,2015年10月28日,原告河南金孚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洪羊签订《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和服务合同》一份,主要约定,原告根据被告刘洪羊要求,同意就一辆价格12万余元的雪佛兰车,给刘洪羊办理汽车信贷分期付款业务,刘洪羊向工商银行申请汽车贷款,并请求原告为其贷款提供担保,贷款金额为84000元。

同日,与刘洪羊、中国工商银行签订《个人借款/担保合同》,约定借款期限24个月,自2015年11月23日起至2017年11月23日止。被告李娜在共同借款人处签字,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法院查明,河南金孚实业有限公司自2017年3月24日起至当年11月24日,共计垫付30990元。赵志勇案中,警方通报抓获刘洪羊夫妇的时间,是2017年4月2日。

郑州金水区法院另查明,刘洪羊与李娜系夫妻关系。审理时,刘洪羊、李娜经本院依法传票传唤,没有到庭,未答辩未举证。法院认为,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了答辩和质证的权利。法院判决刘洪羊、李娜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河南金孚实业有限公司垫付款30990元并支付违约金9297元。

官司胜诉后,2018年11月14日,河南金孚实业有限公司申请了对刘洪羊、李娜进行强制执行。

金水区法院裁定书显示,执行过程中,该院采取了以下执行措施:1.2018年11月19日以邮寄送达方式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2.2018年11月15日、12月4日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证券账户、车辆、房产信息等财产进行查询;3.2018年11月27日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4.传统查控通过调查、电话联系等形式对被执行人进行调查了解;5.与申请执行人进行终本约谈、告知案件执行情况、财产查控情况及相关权利、义务,申请执行人认可本案的执行情况并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案债权全部未受偿。

该院认为,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遂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如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6月6日,参与该案的河南金孚实业有限公司代理律师高培振律师告诉澎湃新闻,刘洪羊、李娜为何不出庭,此前他们完全不知情。“现在看来,他们(可能)人在监狱里,只能通过其他方式去执行这个案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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