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内蒙古8人主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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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内蒙古8人主动投案

2019年4月26日,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发布了《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投案自首的通告》,《通告》明确自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凡主动交代本人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的,可以依纪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理;违纪违法情节较轻的,可以依纪依法免于党纪政务处理。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强大的政治攻势和政策感召下,至5月29日,乌兰察布市交通系统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工作人员赵某某等8人先后到市纪委监委主动投案

乌兰察布市交通系统工作人员赵某某等多名执法工作人员与多名领车领路恶势力人员多次勾结,为内蒙古境内乌兰察布市段高速公路及国道、省道、县道上从冀入境到蒙陕、蒙宁出境的超宽、超载大型货车逃避监管检查提供方便并从中收受钱财。赵某某等8人身为执法人员,执法违法,为领车领路恶势力提供便利条件,帮助恶势力逃避惩处,严重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给当地造成恶劣影响。

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再次正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要认清形势,杜绝侥幸心理,积极把握政策,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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