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梦熊:苏洵史论文的儒学底色(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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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熊:苏洵史论文的儒学底色(二)

三、“得仲尼遗意”

“文以传道”“史以证道”是中国古代优良的学术传统,古文运动使得经、史在分途发展若干年后重新走向统一。作为北宋重要的学者和散文大家,苏洵的思想不可避免地带上了时代的印记。但在当时的学术界中存在着尊史和反史的两派,反史的代表者是以王安石为首的新党学者,尊史的代表是欧阳修、司马光、刘邠和三苏父子等人。

自三代之时,国各有史,而当时之史,多世其家,往往以身死之文,不负其意。盖其所传,皆可考据。后既无诸侯之史,而近世非尊爵盛位,虽雄奇俊烈,道德满衍,不幸不为朝廷所称,辄不得见史。而执笔者又杂出一时之贵人,观其在廷论议之时,人人得讲其然不,尚或以忠为邪,以异为同,诛当前而不粟,讪在后而不羞,苟以餍其忿好之心而止耳。而况阴扶翰墨,往者不能讼当否,生者不得论曲直,赏罚谤誉,又不施其间,以彼其私,独安能无欺于冥昧之间邪?

王安石斥《春秋》为“断烂朝报”之说,古已有之。现代学者在经过详细考证后指出:“王安石有关《春秋》‘断烂朝报’的说法和怀疑《仪礼》的文本,实与宋代《春秋》学尊经贬传的特点与师古崇圣的风气相一致。而他由此引来的众多后人归罪则和他的改革有关,和将学术政治化有关。”但王安石对三代以下历史的轻视是不容置疑的,他认为春秋战国以后的史书存在“无诸侯之事”、小人物“不幸不为朝廷所称,辄不得见史”和“执笔者又杂出一时之贵人”等多项缺点,故不足采信。以王安石为首的新党学者质疑三代之下,实则是要为其效法三代、取法《周礼》的政治改革张本。

作为与王安石贬史思想相对应存在的一派,欧阳修、范祖禹、司马光、苏洵等人都对史学研究投入了极大的精力。他们的思想均表现出对三代之治的重视,又都对汉唐帝王的功业持较为消极的评价。程颐就指出:“欧阳氏策,为三代井田礼乐而发者五,似叹先王之道不得行于后世者。然其意则不以汉、唐为非。岂特不以为非,而直谓唐太宗之治几乎三王,则不必论矣。”欧阳修虽也推崇三代之治,但不否认汉唐君王的成就,这就与王安石一派的学者形成了鲜明的差别。作为欧门学者的苏洵也接受了欧阳修的观点,上文对苏洵“其义一,其体二”观点的阐述正源于此。三苏蜀学素有重“经世致用”的倾向,对坐而论道者多有微词。苏洵曾对宋儒大力肯定的王通表达了不满,他认为:“后之人其务希迁徙、固实录可也,慎无若王通、陆长源辈嚣嚣然冗且僭则善矣!”从中可见,苏洵是反对王通述史冗而无物的风格的。因此,苏洵还在《史论》三篇中明确提出了“隐而章”“直而宽”“简而明”“微而切”的撰史原则,并结合司马迁、班固等人撰史的成果展开了分析。

迁之传廉颇也,议救阏与之失不载焉,见之《赵奢传》;传郦食其也,谋挠楚权之缪不载焉,见之《留侯传》;固之传周勃也,汗出浃背之耻不载焉,见之《王陵传》;传董仲舒也,议和亲之疏不载焉,见之《匈奴传》。夫颇、食其、勃、仲舒,皆功十而过一者也。苟列一以疵十,后之庸人必曰:智如廉颇,辩如郦食其,忠如周勃,贤如董仲舒,而十功不能赎一过,则将苦其难而怠矣。是故本传晦之,而他传法之。则其与善也,不亦隐而章乎?

迁论苏秦,称其智过人,不使独蒙恶声;论北宫伯子,多其爱人长者;固赞张汤,与其推贤扬善;赞酷吏,人有所褒,不独暴其恶。夫秦、伯子、汤、酷吏,皆过十而功一者也。苟举十以废一,后之凶人必曰:苏秦、北宫伯子、张汤、酷吏,虽有善不录矣,吾复何望哉?是窒其自新之路,而坚其肆恶之志也。故于传详之,于论于赞复明之。则其惩恶也,不亦直而宽乎?

苏洵为学秉承“经世致用”的原则,他曾亲眼看见庆历革新的失败后范仲淹、欧阳修等人被贬逐的景象,并由产生了“有得而足恃”的想法,其后潜心于学术更将其发挥到极致。他本人在《上韩枢密书》中言到:“洵著书无他长,及言兵事,论古今形势,常自比于贾谊。所献《权书》,虽古人已往成败之迹,苟深晓其义,施之于今,无所不可。”从中可以洞悉苏洵为学以求实用的宗旨,当这一思想延伸至历史研究,就表现为以褒贬人物和惩劝世人为主要特征的论史原则。史书作为一代之实录必然遵循“求真”的原则,但“经”“史”二者又需要统一于“其义一”的原则之下,既要使“经”成为撰史的指导方针,又要让史书发挥劝善惩恶的作用,苏洵认为司马迁撰述《史记》创设的“互见法”完美地诠释了经史“其义一”的社会功能。在苏洵看来,司马迁《史记》中对“功十而过一者”的记述应被视为“隐而章”,而对“过十而功一者”的记述则可概括为“直而宽”。

在“隐而章”“宽而直”的撰史准则之后,闪动的是儒家思想中“春秋笔法”所赋予的褒贬准则。但苏洵则大胆地改造了“春秋笔法”的基本模式,使其升华为更为宽泛的以褒贬论史之法,其中正蕴涵了三苏蜀学不苟从于世人的独立精神。譬如苏洵、苏辙曾先后创作《六国》《六国论》,父子二人围绕六国破亡分别提出了“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胜,弊在赂秦。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和“韩、魏,诸侯之障,……委区区之韩、魏,以当强虎狼之秦,彼安得不折而入于秦哉韩、魏折而入于秦,然后秦人得通其兵于东诸侯,而使天下遍受其祸”的观点。父子二人针对同一问题的看法各有千秋,未可以优劣论断,却体现了三苏强调学术独立的原则。

迁表十二诸侯,首鲁讫吴,而越不与焉。夫以十二名篇,而载国十三,何也?不数吴也。皆诸侯耳,独不数吴,何也?用夷礼也。不数而载之者,何也?周裔而霸盟上国也。《春秋》书哀七年,公会吴于鄫;书十二年,公会吴于柘皋;书十三年,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此其所以虽不数而犹获载也。

固之表八而王侯六,书其人也,必曰某土谋王若侯某。或功臣外戚,则加其姓,而首目之曰号姓名。此异姓列侯之例也。诸侯王其目止号谥,岂以其尊故不曰名之邪?不曰名之,而实名之,岂以不明则不著邪?此同姓诸侯王之例也……将使后之人君观之曰:权归于臣,虽同姓不能有名器,诚不可假人矣,则其防僭也,不亦微而切乎?

苏洵在《史论》中阐述的思想可以被总结为:“论《史记》《汉书》虽亦事辞胜,然亦兼有孔子修经之道与法之遗意。其体可以意达者有四,曰隐而章,直而宽,简而明,微而切。”在充分体现苏洵基本学术观点同时,也反映了宋人重新阐释“春秋笔法”的学术创新——在否定和质疑谶纬神学思想基础上,努力使“一字之褒,荣于华衮;一字之贬,严于斧钺”的春秋笔法发展成为符合宋学借经淑世精神的褒贬史学。杨联陞先生指出:“对褒贬原则的运用,自然是‘史权’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自觉地运用这一原则,却直到宋代才开始。宋代学者在其著作中,系统而又广泛地运用这一原则。其中,最著名的是欧阳修的《新五代史》和朱熹的《通鉴纲目》。”苏洵虽然没有能够像欧阳修、朱熹等人一般完成一部彪炳后世的史学专著,但他本人对褒贬史学的认识是极为成熟的,苏洵将其总结为“得仲尼遗意”[5]232——在继承儒家“春秋笔法”以褒贬论史原则的基础上,力图祛除神学话语带来的负面影响,并总结出“隐而章”“直而宽”“简而明”“微而切”的撰史原则,实则也是苏洵的历史观。在苏洵看来“隐而章,则后人乐得为善之利;直而宽,则后人知有悔过之渐;简而明,则人君知中国礼乐之为贵;微而切,则人君知强臣专制之为患。用力寡而成功博,其能为《春秋》继,而使后之史无及焉者,以是夫。”苏洵对“隐而章”“直而宽”“简而明”“微而切”的分析实则是继承并发挥了“春秋笔法”,使其成为适应宋学话语背景的新标准,真正体现了“得仲尼遗意”的学术追求。

四、“参乎权而归乎经”

苏洵在《谏论》一文中就自身学说和孔子学说的差别论述到:“仲尼之说,纯乎经者也;吾之说,参乎权而酌归乎经者也。”不仅是为了证明自身学术思想是上承孔子的正统学说,更在于要通过分析二者的差别提出自己的新观点,即要做到“得其术”。苏洵将世人划分为两类:其一是圣人,圣人立说必须秉承“纯乎经”的原则;其二是芸芸众生,或心智蒙蔽,或谋略不足。二者的共同点在于都需要以术行道。“如得其术,则人君有少不为桀、纣者,吾百谏而百听矣,况虚己者乎?不得其术,则人君有少不若尧舜者,吾百谏而百步听矣,况逆忠者乎?”

君子之道,智信难。信者,所以正其智也,而智常至于不正。知者,所以通其信也,而信常至于不通。是故君子慎之也。世之儒者曰:徒智可以成也。人见乎徒智可以成也,则举而弃乎信。吾则曰:徒智可以成也,而不可以继也。

子贡之以乱齐,灭吴,存鲁也,吾悲之。彼子贡者,游说之士,苟以邀一时之功,而不可以继为事,故不见其祸。使夫王公大人而计出于此,则吾未见其不旋踵而败也。吾闻之:王者之兵,计万世而动;霸者之兵,计子孙而举;强国之兵,计终身而发;求可继也。子贡之兵,是明日不可用也。

呜呼!项籍有百战百胜之才,而死于垓下,无惑也。吾观其战于巨鹿也,见其虑之不长,量之不大,未尝不怪气死于垓下之晚也……夫秦人既已安沛公而仇籍,则其势不得强而臣。故籍虽迁沛公汉中,而卒都彭城,使沛公得还定三秦,则天下之势在汉不在楚。楚虽百战百胜,尚何益哉?故曰:兆垓下之死者,巨鹿之战也。

在确立“术”的重要性同时,苏洵通过《谏论》一文分析了讽谏、直谏的不同,并指出二者的差别仅在于“用之之术何如”。因此,苏洵对历来受到非议的战国游说之士极为赞赏,并非是由于他本人对战国纵横之风心向往之,而是认为游说之士掌握了“术”。从自己确立的“术”出发,苏洵对子贡、项籍二人分别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在苏洵看来,子贡不过是“邀一时之功”。而对曾得到高度评价的项籍,苏洵并没有按照传统的“匹夫之勇”的思维去否定项籍,而是通过分析项籍在军事战略方面表现出的缺陷立论。在将项籍的失败归结为“区区与秦将争一旦之命”同时,苏洵始终贯彻了“术”的重要性。

在苏洵的学术体系中,“权”是与“术”对应的另一重要原则。“权”即权衡、变通之意,体现了儒家思想中强调顺势而动、因时而变的思想传统;“权”也可以被阐发为权术应变之法,即以人的“智”“术”作为支撑的政治运作,“权”必须与“变”相结合才能真正发挥作用。由此可见,“权”的核心意义在于强调因时而动的“权变”之道,而“利权智术”的统一才能使得“参乎权”发挥巨大的影响力,这一思想通过苏洵在《权书》《杂论》中对孙武、子贡、六国、项籍、高祖、喾妃、管仲的论述得到了详尽的阐述。

孙武十三篇,兵家举以为师。然以吾评之,其言兵至雄乎!今其书,论奇权密机,出入乃不能必克,与书所言甚远。吴王阖闾之入郢也,武为将军,及秦、楚交败其兵,越王入践其国,外祸内患,一旦迭发,吴王奔走,自救不暇,武殊无一谋以弭斯乱……且吴起与武,一体之人也,皆著书言兵,世称之曰“孙吴”。然而吴起之言兵叶,轻法制,草略无所统纪,不若武之书词约而意尽,天下之兵说皆归其中。然吴起始用于鲁,破齐;及入魏,又能制秦兵;入楚,楚复霸。而武之所为反如是,书之不足信也,固矣。

夫公之成,非成于成之日,盖必有所由起;祸之作,不作于作之日,亦必有所由兆。则齐之治也,吾不曰管仲,而曰鲍叔;及其乱也,吾不曰竖刁、易牙、开方,而曰管仲。何则?竖刁、易牙、开方三子,彼固乱人国者,顾其用之者,桓公也。夫有舜而后知放四凶,有仲尼而后知取少正卯。彼桓公何人也?顾其使桓公得用三子者,管仲也。

在“参乎权而归乎经”的思想指导之下,苏洵表现出以成败论英雄的实用主义倾向,他在《孙武》篇中对于被后世奉为兵家鼻祖的孙武的批评正说明了这一点。苏洵首先列出《孙武十三篇》以概述孙氏兵法思想,其后又指出孙武本人不能遵循自己的观点,在吴楚秦三国的征伐中陷于被动,以至“殊无一谋以饵斯乱”,随后则逐一以事实为依据驳斥孙武。苏洵还以分析了与孙武并称“孙吴”的吴起。他指出吴起所著兵书“不若武之书辞约而意尽”,但吴起军事征伐成果则明显超迈于孙武之上。从中可以看出,苏洵在评点史书撰著所秉承的“其义一,其体二”的基本观点之外,更为倾向于以事功论史。基于这一论史原则,苏洵在分析得到孔子赞誉的管仲时,也认为管仲没有能够为齐桓公荐贤最终导致了齐国的大乱。他虽然也通过:“贤者不悲其身之死,而忧其国之衰。故必复有贤者而后可以死”的观点为自己的功利主义观点进行了掩饰,但不可否认的是,苏洵论史的确存在较为强烈的事功倾向。

“权”与“术”都需要以一定的形式得到体现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苏洵对此有着极为清醒的认识,他在《上皇帝书》中详尽地阐明了二者的联系:“臣闻利之所在,天下趋之。是故千金之子,欲有所为,则百家之市,无宁居者。古之圣人,执其大利之权,以奔走天下,意有所向,则天下争先为之。今陛下有奔走天下之权,而不能用。何则……此由陛下轻用其爵禄,使天下之士积日持久而得之。”苏洵认为逐利是人之本性,为维持社会稳定和君王权威不受挑战,唯有君主在利与权之间找到平衡点。这不仅需要帝王具有高超的政治驾驭手段,还要统治者深谙为君之道。若从儒家传统思想的立场来看,苏洵所言的确会让人产生“阴谋家”的联想。但苏洵并不是倡导随欲而行,他的义利观是服从于政治思想的。为了能够让自己的政治学说被接受,就需要采用以史为证的方式加以论证,史论、政论得以在义利思想的指导下统一起来。

五、结语

苏洵的学术思想分为三个层面:其一,以“体不相沿,而用实相资”的态度确定了宋学背景下的经史关系;其二,以“得仲尼遗意”的学术追求重新考察了前代历史,为经世原则得以运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其三,以“参乎权而归乎经”的理念强调了三苏蜀学“人情为本”的学术追求。正如学者指出的:“以近不近人情来衡量人物更是苏洵一贯的思想,他的《六经论》更集中反映了他的人情说。”苏洵作为三苏蜀学的创建者,尚存在理论薄弱的不足,其史论文创作取得的成就也相对有限。苏轼、苏辙的崛起真正让三苏蜀学的理论光芒与史论文创作的实践紧密结合起来。

作者简介:陈梦熊(1984—),男,湖北恩施人;湖北民族大学文学与传媒学院讲师,博士,主要从事中国文化与文论研究。

文//来自于《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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