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恶霸20多年前强奸4人获死刑 出狱又成涉黑典型

昆明恶霸20多年前强奸4人获死刑 出狱又成涉黑典型

4月24日,《昆明日报》头版刊发题为《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下沉昆明开展督导工作》的报道。报道称,中央督导组进驻云南期间,昆明市加大工作力度,打掉了孙小果、涂力军等一批有影响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多个权威渠道证实,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昆明打掉的涉黑人物孙小果,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被视为昆明黑恶势力典型代表,并于1998年被判处死刑。

《中国法律年鉴(1999)》“案件选编”介绍,孙小果,曾用名陈果,云南昆明人。1994年10月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监外执行),1997年11月因强奸等犯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被逮捕。

《中国法律年鉴(1999)》披露,1998年2月1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孙小果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加原因强奸罪所判余刑两年四月又十二天,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外,另有7名同伙被判有期徒刑1年到20年不等。

一审判决后,孙小果等人不服,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曾经被判死刑的人,为何二十年后又成了涉黑人物?澎湃新闻就此联络云南政法系统多个相关部门,尚未获正面回应。

澎湃新闻注意到,今年以来,昆明公安系统和监狱系统持续反腐。

据昆明市纪委监委2月13日消息,昆明市五华区政府副区长、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涂力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昆明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云南省纪委监委4月12日发布消息,昆明市官渡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李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与李进同一天被查的,还有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朱旭,因涉嫌严重违法,接受监察调查。公开资料显示,朱旭历任云南省昆明监狱监狱长、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

除此二人,官渡区公安分局菊花派出所所长郑云晋,也在4月12日被查。一天后,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巡视员刘思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刘思源历任云南省第二监狱教育改造部副教导员、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云南省第一监狱党委副书记、政委;2014年7月至2017年6月,任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处长;2017年6月至2018年10月,任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调研员;2018年10月任省监狱管理局副巡视员,2018年11月退休。

4月25日,昆明市石林县委宣传部在其官方公众号发布消息称,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吴井派出所所长粱琨涉嫌严重违法,吴井派出所巡逻防控中队副主任科员马燕昆涉嫌严重违法,官渡分局协警王谊涉嫌严重违法,目前3人均正接受石林县监委监察调查。

另据《昆明日报》报道,4月25日,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下沉督导昆明市工作反馈会召开,督导组组长韩勇主持会议并反馈督导情况。

韩勇指出,昆明市委、市政府能够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扫黑、除恶、治乱等方面都取得了积极进展,专项斗争呈现出加速推进的良好态势。同时,昆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临的形势严峻复杂,在具体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不足和薄弱环节,需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新闻多一点

4月25日下午,新京报援从昆明市一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处了解到,上述涉黑团伙头目孙小果,即20多年前因强奸、强制侮辱妇女、寻衅滋事等罪被判死刑的“昆明恶霸”孙小果。

法律顾问网披露了云南省高院1998年对孙小果等8人犯强奸罪、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寻衅滋事罪的判决书原文。

昆明恶霸3个月内强奸4人

据判决书,孙小果曾用名陈果,云南昆明人。1994年10月28日因犯强奸罪被判三年(监外执行)。1997年11月12日,因强奸等犯罪被刑事拘留,12月22日被逮捕。

涉案的另外7人在判决当年均为十多至二十多岁的男青年。据判决书,孙小果等人在1997年4月至6月三个月内,强奸了4名女青年。

当年4月的一天晚上,孙小果在茶苑楼宾馆908号房,强奸16岁少女宋某。

6月1日,孙小果、党俊宏等人在大明星太空城玩时,与女青年张某某、赵某某相遇,孙小果硬拉二人去吃宵夜,后又强行将二人带至茶苑楼宾馆906号房。在该房内还有其他人情况下,孙小果不顾张的反抗,强行奸污。

6月5日,孙小果将女学生菠某某、史某叫到昆明市茶苑楼宾馆906号房,强行奸污菠某某。

6月17日晚,孙小果在昆明市兴绍饭店301号房,欲强行与幼女张某发生性关系,张不从,孙便指使两名同党对张毒打威胁,并强行留她在房内不准回家。

用竹筷和牙签刺女性的乳房

除了强奸,孙小果还被判强制侮辱妇女罪。

判决书透露,1997年11月7日,孙小果为让17岁少女张某某说出其表妹张玉萍和男友汪贵庆的下落,纠集指使另外6名被告,将她带到夜总会“温州KTV”包房内。

在包房里,孙小果等人对张某某殴打、侮辱,轮番拳打脚踢,并用竹筷和牙签刺张的乳房,用烟头烙烫张的手臂,逼迫她用牙齿咬住大理石茶几并用肘猛击其头部。

次日凌晨,孙小果等人又将张某某及其男友挟持到昆明市本豪胜娱乐城啤酒屋二楼,在公共场所又毒打二人,再次逼张用牙咬住大理石茶几边缘,用手肘击打她的头部。

凌晨4时许,孙小果等人将张和男友带至昆明饭店大门口,轮番对张拳打脚踢,致其昏迷。孙小果的另外两名同党还解开裤子,将尿冲在张某某脸上,她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此外,孙小果还因和他人争抢小姐,在昆明当地娱乐城发生争执,用刀、砖头将对方打成重伤;在火锅店无故寻衅,把饭菜倾倒在隔壁店里就餐的女性头部、脸上,拿起桌子上碗、盘子、玻璃杯等物砸打该女性头部和身上,致其左手中指被打断,头部两处被打破,缝合6针。

被判死刑后多次减刑已释放

昆明市中院经审理,于1998年2月18日,依照1979年颁布的《刑法》相关规定,认定孙小果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15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7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3年;加原因强奸罪所判余刑二年四个月又十二天,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另外7名同伙分别以强制侮辱妇女罪、奸淫幼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被判有期徒刑1年到20年不等。

一审判决后,孙小果等人不服提出上诉。云南省高院经审理,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然而,据新京报,网传云南省高院于1999年3月9日改判孙小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又于2001年9月份改判为18年零6个月。多次减刑后,孙小果已在2012年刑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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